简大帮助秀秀~
看娘娘腔的时候一直好奇,怎么没人打掉那个校警的头,现在弥补一下遗憾……
简大持续倒霉ing
李玉继续变态ing
这次我们带小十和四火哥玩好不好?
我是正文的分割线
就我所接触的世界一面,来叙述他们的爱憎与哀乐,即或这枝笔如何笨拙,或尚不至于离题太远。
--沈从文·边城
简隋英觉得,有时候淋淋雨也不是什么坏事儿,至少能让他发热的脑子赶紧凉快一下,不至于烧没了。
血太热了,就得赶紧降降温。
他在路上走着,淅淅沥沥的雨水自衣角和发梢滑落。还好下了场雨,他想,比起这种潮湿和阴寒,浑身酒臭更令他生厌。
被雨水冲刷过后的街道散发着夏夜的清新气息,是他最喜欢的那种蓬勃向上,且充满生命力的美好。
正巧,太阳也有点冒头了,他看见远处的地平线上有微光浮现,空气中隐隐开始弥漫馄饨和糍饭糕的甜香,嘴角不由得流露出一丝痞笑来。总是如此落魄,一身的泥泞污浊伤病,也掩不去他的轻狂和骄傲。
这个男人永远高高在上,无关物质,只是因为他与生俱来的气质和姿态就可以藐视众生。他是如此的耀眼,烈烈朝阳般眩目。
他惆怅地打量着路边的老楼房,这些凋敝的建筑在熹微中绽放出生机勃勃的美来。这次来上海已经花掉了他全部积蓄,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也就剩下回老挝的机票了。这是他唯一不能卖掉的东西。
他习惯性地摸了摸左边的耳垂,一手摸空,他的心停跳了一瞬。
已经有四年多没回去见妈了,还把她老人家的耳环给当了,她要是活着,早该跳脚了。
以前他总觉得他妈走的早是个遗憾。现在想来,得亏她老人家走的早,不然知道他们这些烂事儿,能给气得死过去再活过来。
活着,就是天天折腾你,天天不重样,可有趣儿了。不过死了也好,省的受这些委屈折腾,也落个清净。
话是这么说,但搁他这儿就是另一回事儿了。甭管被折腾的多惨,他还是要咬紧牙关撑下去,活得比谁都好。
他不但要活着,还要活的春风得意,意气风发。他可不能叫那些等着看他笑话的人得逞,那些不把他当人折腾的混账玩意儿,他早晚一个个加倍地奉还!
这么想着,他不由得开始盘算下一步该怎么走。失败只能让他越发的清醒和亢奋,挫折从不是能击倒他的东西,只要还有一口气儿在,他简隋英就不信等不到东山再起的机会!
他的人脉现在是用不了了,身无分文,在国内也不能久留,不过没关系。人脉没了可以在积累,没钱就再赚,国内待不了更无所谓,除了会想念簋街的小龙虾以外,这里好像也没什么值得他留恋的东西了。
呲,他不爽地皱了皱眉头,白新羽那个臭小子,搞TXL也不跟他汇报一声,现在办婚礼都得跑到澳洲去,算是废了他最后一个留恋故土的理由。
不过他现在出息了也好,白家以后的当家人就不缺了,他大姨家的事儿也就省得他操心劳力。不枉他当年再苦再累都带着这熊孩子,现在不就回本儿了吗?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总算是抬了点头,乱成一锅粥的五脏庙也恢复了点正常功能,十几天以来第一次有了吃东西的欲望。他想着,待会儿等得找家店好好吃一顿,最好来碗面条,阳春面,淋着芝麻香油带葱花。
脚腕上的伤早就不碍事儿了。他这人皮实,也就是刚受伤那会儿撕心裂肺的,过一会儿就又好了伤疤忘了疼,照样是一尾活龙。这不,才好一点就有力气倒饬了,先是理了理自己被雨水浸湿的刘海,又是借着小卖部的玻璃照了照自己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俊脸,借着就溜达开了,兜兜转转地选摸着空气中飘荡的烧麦香气来自何方。
闻了半天啥也没找到,都快走回他昨夜那个饭店了。左右也没见个早餐店开张。
不过也是,他看了一眼远处的霞光,太阳才刚出来呢,美轮美奂的云层被镶了一层金边,他忽然感觉有点似曾相识的意思,看的痴了。没注意就感觉脚下一凉,泡了水似的,贼冰。
一低头,原来是皮鞋秃噜头了,正张着个大嘴喘气儿呢,好像在嘲笑他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一连串的倒霉事儿,他都被折腾的没脾气了,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惬意地欣赏起了黄浦江上的日出。
他看着旖旎的天空,不由得感叹,好像伸手就能把月亮和太阳一起摘下来一样,这么的轻而易举,难道不是很伟大的奇观吗?
星星开始从空中消弭了,太阳从东方的起伏建筑中缓缓抬头,天空仍然宁静的紫,唯有近处染成一片冶艳的红,模糊了一片晨雾。
他闲适地躺在马路牙子上看着那片动人的红色,不知怎么的,就想起了高黎贡山上的罂粟田。
清雅的花香,呼啸的山峰,少年的低语。
一瞬间,好像四周的温度都上升了几分。
擦,怎么又想起那混蛋事儿了!他猛地回过神来,狠狠搓了一把脸,以前的事儿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瞎想就是怂逼!他深呼吸了一下,本来指望着还算新鲜的晨风能洗洗他的脑子,不想却吸了一鼻子焦糊味儿。
是尾气吗?
不,不像。
他的眼睛倏然睁大了,凶神恶煞地扫向了远处的烟霞,仿佛要生吞了那片火光似的。
那不是什么朝阳。
是火海!
*
“齐老,您也是这块儿的魁首了,识人的功力绝对各种翘楚。容我冒昧问一下,您觉得简家的新当家……如何呢?”
李玉把玩着手中的袖珍手枪,反复摩挲着上面的镂刻,猝不及防地顶上了对面老人的脑袋。
“李总,给个痛快吧,何必说这些有的没的。”
老人嘲弄地挑了挑眉,面上对李玉嗤之以鼻,心中却暗暗感到欣慰。
这个年轻人无愧天之骄子的头衔,冒头不过三年就合并了黑白两道,上海滩这百年来的动荡在他的高压手段和绥靖政策下总算是迎来了终章。而他们这些过时的老家伙,能死在最后一场战争的最后一颗子弹下,已是无上的荣幸了。
他别无他求,只盼一个圆满。
但对方明显没有成人之美的好习惯,一阵雪光亮过,老人的肩胛骨被直接贯穿,闷哼一声跪在了地上。
“三年前,他来到上海的第一个项目,合作对象就是您。当时为了压低成本,他收购了一批缅甸来的建材,价格非常便宜,但质量良莠不齐。”李玉贴了过来,眼中倒映着冷漠的刀锋,“刚开盘的时候出了事故,死了二十八个员工和两个看房的顾客,是您帮着他摆平了这些人的家属。我没说错吧?”
其实说错了,那场意外事故总共死了五十多号人,只不过找到的尸体只有三十几具。剩下的,都被打进了地基。
老人抽搐了一下,口中吐出一口血沫:“李,李玉……你,以为,以为……”
“我自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大言不惭地说一句,比起你们,我离老天还是近一点的。”
毕竟在最懵懂无知的年纪,他见过真正的神祗。还曾有幸一亲芳泽。
只不过他没能将他留住。
他潇洒地转身离去,身后是一地的尸体与漫无边际的血海,还有夜幕中东方明珠倩丽的身姿。
“给程秀老师去个电话,”
李玉走的时候抬头看了一下招牌,“松鹤楼在北京开的也太多了点,口太甜,菜也不新鲜,让他有空去指导指导,换换口味。不然的话,” 他微微一笑,“过年就把这家公司送给邵哥当贺礼好了。”
下属有点懵,心想老板你今天吃东西了吗?我怎么没看见?
不过就算给他十八个胆子他也不敢开这个口。一帮大汉噤若寒蝉,跟在李玉身后悄无声息地走出了酒店,外头的车队早已经备好,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杭州湾开了过去。一进车,秘书就给他递上了新的风衣和手套,李玉换上之后问:“外滩那边怎么样?”
“我们已经去帮忙了,”秘书递上一张高清的打印相片,只看得出一堆错乱的人头:“事发突然,有点匆忙。不过踩踏事故发生的时候有一些员工就在旁边,他们多少帮上了点忙。”
“现在死了多少人?”
“不过二十人。”
“意思意思就可以了。让他们回来吧,”李玉闭上了眼睛,“今天是七夕,算是给大家放个假。”
“李总,”秘书一本正经地汇报到:“您说的七夕节是昨天,现在已经是农历二零零零年七月八号凌晨零点三分了。”
“……给我手机。”他从来只信自己和工具。
“是。”
打开手机还没来得及看时间,就听一个催命的铃声响了起来,李玉一看来电显示:
任燚。
我是作者求别杀的分割线
这个文里有很多伏笔,大家慢慢看吧。
沈从文:朴素的文笔
作者:大段废物描写+伏笔+心理描写+……
作者已被踹死在黄浦江大桥上,有小事儿请烧纸,大事儿没坟挖,多谢理(li)解(jian)
落魄潦倒简大出场!
生活有些方面极其伟大,有些方其又极其平凡,性情有些方面极其美丽,有些方面又极其琐碎
沈从文,边城
正文的分割线他终于又来了
边城·落伍
“刘总,刘总您别急着走啊,这个项目真的……”
“老弟啊,我也是真有事儿,你看,咱下次再聊吧。”
“那也成,那您说个日子,咱……”
“诶不说了不说了,急事儿,我走了。”
“不是,咱先定个时间… ”
男人急了,上前就要抓住对方,却被一旁的保镖直接打飞了出去。胖老总则在转身看到他的手时就尖叫了起来,那个歇斯底里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捅了他一刀呢。
“血,血!离他远点!让他滚!”
男人本就形销骨立,被人高马大的保镖狠狠一推,一下就撞到了身后的墙上,咳出一口血来。但他混不在乎,低头看了眼隐隐作痛的脚腕,嘴角挂起一个讽刺的弧度,一改今晚谄媚巴结的嘴脸,道:
“怕个屁啊,老子就算浑身是性病,你个傻逼碰一下也得不上。”
说罢,扶着墙站了起来,狠狠地朝着胖老总啐了一口唾沫,在那人的鬼哭狼嚎中中哈哈大笑起来,笑声明朗炽烈,可惜没笑多久,便成了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再然后,就被重物和拳头撞击的巨响淹没了。
月光凉凉地洒下来,如神祗俯瞰人间,不染凡尘。
千岁过,唯她不变。
不知过了多久,酒店后面的垃圾堆里有什么东西动弹了一下,摇摇晃晃地立了起来,旋即又跌回去。但这垃圾货意志力还挺坚强,反复数次无果之后,硬是生生爬了出去。
从小穿金戴银,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真是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沦落至此。
“咳咳,咳咳咳。”
午夜的路灯下,男人跌跌撞撞地倒在了一根灯柱下方,他抬头看了看,高压线的纹路在夜色中模糊不清,擦,他迷迷糊糊地瞪着身后的古董小区,心想,这TM什么玩意儿,高压线下不许有建筑不知道吗?也忒不安全了,这地方的开发商怎么想的,楼里的人全电死算了!
夜晚的夏风吹的他一阵哆嗦,明白是八月份的桑拿天,他却穿着厚厚的羊毛衫和外套,就这,还是一直觉得冷。
他告诉自己,可不能死在这儿了,白新羽那个小二百五的婚礼就快到了,他答应了那小子到时候送他一辆兰博基尼的,可不能食言。
想是这么想,奈何现实和理想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别说兰博基尼了,现在他这十一路公交车都快报废了。
他实在走不动了,掏出了怀里的手机,一看,他奶奶的,打裂了一条缝不说,还欠费了。
刚才那帮人不怎么敢碰他,打得也不算多重,他估摸着身上最厉害的伤也就是脚踝那儿了,撞墙上直接就折了。妈的,他苦笑了一下,现在他可真是磕不得也碰不得了。
也怪不得老天这么罚他,他捂着脸,半年前那疯狂的一幕幕在脑海里一闪而过,隐匿无踪。留下的只有耳边的风声,和被那风声撕扯的,支离破碎的一句:“哥,我爱你。”
哥,我爱你。
他抿了抿嘴唇,吞下一口血味和酒臭味儿混合着的唾沫,艰难地借着路灯的光辨认手机上的文字。最后他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干脆不看了,继续步履蹒跚地向前走着,巴望着能借个电话什么的。
但打给谁呢?
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就是得给自己找个奔头,要不然他就真死这儿了。左右没有人会帮他,他不能不自己拉自己一把。
结果走了半天,基本没有半个人影,不是因为浦东晚上的人流稀少,而是迎上来的人都是一看他这副模样就溜走了,他倒也不觉得心凉,还挺庆幸的,得亏这儿不是皇城根儿,要不然他真刨个地缝把自己埋了算了。
这副样子,他谁也不愿给看,那些人自觉的就滚了,挺好。
走了半天,没走出去两公里的路,星星却是稀了。他只感觉喉咙一阵阵酸胀发痛,身上的汗已经把羊毛衫湿透了,黏糊糊地挂在他身上,他倒也不觉得难受。就是刚才酒桌上光灌酒了,屁也没吃,饿得慌。
算了,没喝吐就算好的。
正当他这么想的时候,突然有什么东西卡到了他的腰部,正是他胃的地方,他一个没忍住,哇地就吐了。
吐也没吐出什么东西来,除了酒水就是酸水,好在旁边就是一个排污口,天上的雨珠也眼看着大滴大滴地打了下来,冲涮着地上的呕吐物。老天还算不亏待他。他想着,躺在水泥地上,他现在实在是没力气挪窝了,要不是下雨就只能跟这堆恶臭的东西呆上个一时半刻。那可真够膈应他的。
不过吐完之后倒是轻松多了,他就这么瘫了一会儿,晕晕乎乎地站起来,趴在那个卡着他胃的小台子上眯了有那么半刻钟。还好他才不过二十七八,扛得住,勉强找回了一点儿精神。正欲贴着墙离开,却突然迈不动步子了。
他看清楚了,那是个小平台,混凝土做的。
小平台的那一头,放着一台电话机。
老式的那种传呼电话机,他再熟悉不过。
不知何时,四周的一切都消失了,空空如也,没有声音,没有温度,没有黑暗,有的只是一片空白。
星星,月亮,风。都没了。
整个世界,只剩下他和那部小小的电话机。那么近,却又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遥不可及。
他仓惶地转身,想要扭头就跑,却一个大马趴跌在地上。他骂了句娘,颤抖着爬起来,一回神,却发现那个听筒已经被他握在了手里。
他曾经握着有些相似的听筒,度过无数个或快乐,或艰难,或平淡的日日夜夜。
他一个大老板,兜里揣的是最新款的诺基亚手机,身边跟的是业内最顶尖的生活秘书,上赶着讨好他的人数不胜数,平时几乎都是他接电话,回短信,连别人的号码他都快存不下了。
但他却仍然经常偷偷一个人溜出去,跑到那些个古老的胡同里,悄摸摸地拨通一个公用电话,鬼鬼祟祟地左顾右盼着等上一两个钟头,只等一个薛定谔的对象。
然后他会厚着脸皮请求对方帮他转机呼人,对方往往操着一口他根本听不懂的鸟语,叽里呱啦的一通说,但也往往都能帮他找到他想找的那个对象,只不过,这又得让他等上至少两个小时。
他往往是在清晨拨过去的,等说上话的时候太阳已经到头顶了,挂了电话,吃午饭都过点儿了。
但他依然乐不可支,上了瘾似的往电话亭或者小卖部里跑。周末跑,节假日一有空就跑,有时候公司办成了大项目,他明知道没人接,也会去电话亭里面站上一会儿。
后来打得多了,也就不用等那么久了,但他还是会在某个电话处前面站上一个上午,因为等的时间短了,说的时间却长了。
这样的无聊生命浪费伴随他从少年到青年,伴随他从年少轻狂到傲视群雄,伴随他数年来的成长,伴随他哭,更伴随他笑。带他度过人生中最璀璨,最热血,也最意气风发的时光,也带给他最旖旎,最浪漫,最不切实际的遐想。
再然后,就是空等。
空等,等到夜色也凉了,没人接,等到天气也凉了,也没有人接,等到他浑身的血都凉透了,也没人接。
如同眼下。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漆黑一片的接待窗口,一阵迷茫,他明明知道自己已经身无分文,拨不通电话了,但却还是鬼使神差般的开了口:“喂?”
自然无人回答。
“喂?”
没投币,连嘟嘟声都不带给你响的。
“乡亲,乡亲?高黎贡山的乡亲吗?我谁?我……”
“对了,我隋英啊!我简隋英,那啥,帮我找个人成不?”
无人回答。
“是我,我不是坏人。您帮我转个线呼个人,就是那个,那个什么来着?”
雨声。
擦,他的记性越来越差了,过几年,不,不用几年,也许他就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了吧?
可笑啊,连自己都忘了,却还记得他。
“诶,就那个李玉。你们村最漂亮的那个,特聪明,特厉害,前几年都考上……”
他说不下去了,雨水从他的头发稍滴落下来,滑过他光洁的额头和挺拔的轮廓,顺着他的唇珠,滚进了他的嘴里。
可真咸啊。
他一把挂掉了电话,裹了裹身上的外套,在大雨里冲了出去。背上的血透了大衣,在一片漆黑中,倒也根本看不出来。
我是SB作者又在跳脚的分割线
#我就是很喜欢这种垃圾的等待剧情,集美们喜欢吗?#
#这次要写的题材季度报社,大家看出来了吗?#
长腿叔叔X边城X烧饼联动
别问,问就是高黎贡山旅游局给我钱了,旅游软文
脑洞记录:
七岁年龄差,十四岁X七岁,二十一岁X十四岁,二十五岁X十八岁成人礼QB,二十九岁X二十一岁救赎
前期:侠肝义胆祖安扶贫企业家简X高岭之花赤贫少数民族学生玉
中期:落魄潦倒残疾破产老板简X黑白通吃权势熏天一往情深玉
后期:巨甜,信我。
简简和驴都以为他们premiere fois的时候玉玉还未成年,但他其实已经成年了(狗头)
原著向,无敌浪漫,书信往来加老式传呼电话通信,车也不会少,但,让我们把法外狂徒进行到底!这里的小玉玉是真•无恶不作,大家做好心理准备哦。
故事背景大概是1988年到2010年,云南高黎贡山-北京-上海-云南
和原著一样,不,我个人认为比原著更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