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情似水泥

我有柔情似水,换你佳期如梦

简大帮助秀秀~

看娘娘腔的时候一直好奇,怎么没人打掉那个校警的头,现在弥补一下遗憾……

第一章的插图……


卡文卡了那么久主要是画人设去了……


自打写了这个故事之后我一直被疯狂的挂,贴链接都不行了,所以考虑要砍一下剧情线。以后直接挂我微博的账号,同志们过去看吧。


https://weibo.com/u/5544122171




十三岁的简大X七岁的小玉玉



  简隋英醒过来的时候,落日已经为地板蒙上了金红色的薄纱。


  李玉从门口走了进来,见他醒了,挑挑眉,也没太惊讶。步履从容地到厨房端了粥来,昨天回来他就把院子里的昙花都给收拾了,洗了点糯米,和着青梅汁和莲子熬了这么一锅东西。


  简隋英一看见李玉,立刻就要开骂,不想张了张嘴,却惊恐地发现自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了。


  “我给你吃了哑药,以后你就不用说话了。”


  李玉把小桌子往床上一搁,示意他自己喝粥。“反正你那张狗嘴里也吐不出什么象牙。”


  简隋英一听这可得了,勃然大怒,瞪圆了眼睛指着李玉唔唔噎噎的说不出话,要不是现在浑身发软,半身不遂,他早就把那碗粥扣李玉头上了。


  “你还当真了?”李玉看他一副急怒攻心的样子,也不敢再逗他了,生怕这人一个暴起把自己的伤口又给扯裂了:“我哪儿有那么神奇的药,这是医院里的麻药,我怕你疼死,就给你打了一针。”其实打了两针,一针在腿上,一针在舌头。


  李玉看到简隋英一脸委屈羞恼的样子,还暗暗庆幸了一下:得亏药劲儿小,也没打在脸上,不然这么可爱的家伙要是面瘫了多可惜啊。


老福特逼我做标题党 

边城·茶峒(李简童养媳文学)



  简隋英第一次碰到李玉,说句好听的是动了恻隐之心拯救失足儿童,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给自个儿置了个童养媳。


  而对于李玉而言,那只不过是宿命中的伏笔悄悄埋下。如一颗天赐的种子无声无息地破土抽芽,长出了一朵命定的花罢了。


  生命有一种让人拜服的绮丽,只在最不经意的惊鸿间倏然绽放。然而这一切从不显得突兀,如日出日落,风起云涌,这一切的一切,都如行云流水,是水到渠成的。她的美在于那种顺理成章的不同寻常,在于,从红尘里开出一朵别致的花来。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天堂。


  他们的初遇是上天珍藏的风景画,细细封存在高黎贡山的蓝天之上,不给旁人看。


  见证他们这一世缘分的,是怒江的水,腾冲的云,和脚下灼灼盛放的罂粟花。


  少年欺霜胜雪的面庞被夕阳吻得醉了过去,眼中却是更胜漫天烟霞一筹的热烈。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不可一世的高傲,只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如坠冰窟。他扯了扯黑色高领,露出冷白的脖颈和淡青色的血脉。冷漠地一脚踹翻面前的小孩儿,从他身上毫不犹豫地跨了过去,隐身在一片罂粟海中。


  小孩儿没有挣扎,他张开四肢躺在了地上,眼前浮动着妖冶的鲜红色花朵,鼻尖飘荡着致命的芬芳。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刚才那个人,那一眼,更能震撼他的灵魂。


  他觉得有什么东西从他的眼睛里钻进了他的心里,在里面挖出了一个巨大的空洞。


  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也不知道什么是空虚,但却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那种惶然不可自拔。他不知道这种空虚是否让他痛苦,他只能想到,他一定得找个什么东西填满它才行,要不然,他此后活着的每一刻,都是煎熬。


  可拿什么填,怎么填呢?


  他迷茫地眨了眨眼睛,后知后觉地感到刚才那一脚的分量来,疼得他魂飞魄散的心都有了。


  他一定是个坏人。


  小孩儿肯定地在心中反复默念着,神女妈妈说过,让他痛苦的人就是坏人,要离这种人远远地,最好一辈子不见到他,这种人就像X毒XP一样,是一辈子也不能碰的东西。


  想着,他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撒腿就要跑,没跑几步却又被一个汉子抓了回来,扔在刚才的少年脚下。一个瘦高的男人抽着水烟蹲在他面前,吐了口辣丝丝的雾气在他脸上。观他神色麻木,不为所动,满意地咧了咧嘴,道:


  “行,就它了。简少,您看得上眼吧?”


  简隋英心道废话,老子早八百年看上他了。


  几天前他来这片罂粟田侦查收集情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小孩儿,哟,这可给他乐坏了。别的不提,就他做的那个面条贼香,他在树干上往下看,上面还打了个鸡蛋,汤也是鸡骨打底的,要不是当时有任务在身他非得偷偷潜过去来上一碗。


  自打来了腾冲之后他几乎是天天窝窝头就腐乳,都不知道多久没吃上一顿合口味的菜了。原因无他,他第一天到的时候吃了一个什么叫见手青的蘑菇,当天晚上就被运去了省城的医院,但还是连看了一礼拜的诡异小人儿跳舞,据说那是这种蘑菇特带的毒素所致。打那以后简隋英就有点杯弓蛇影了,除了正常食材啥都不敢吃。但云南嘛,厨子做出来的菜样样都是他没见过的,看上去就透着一股和孟婆汤异曲同工的味道,他自己的手艺,咳,又不合胃口,更不敢随便上市场吃东西,或者找个外头的厨师开小灶,生怕这个走私团伙觉得他有异心。


  想来想去,在看到那个走私贩子老大左拥右抱的小美女洗手作羹汤,为表爱意给男人下厨的时候恍然大悟,对呀,特别要厨子行不通,但是他可以要个小美人儿啊。


  至于要小美人儿做什么,那可就是他的事儿了。


  他物色了挺久,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可心的小家伙。看上去还算干净,会做饭,还有点小傲,最重要是个男孩儿,  能替他挡挡那些不知怀着什么目的接近他的莺莺燕燕,还不用担心太多有的没的,等事儿完了俩人该干嘛干嘛去,也省的麻烦。


  但他本来还有些犹豫,这样要人他也是头一回,万一给人家烙上了一辈子不好的印记咋办?成了童年阴影可就不好玩儿了。不想在他犹豫的时候,这小孩儿就又出现了在了他的面前。


  走私犯老大发现这孩子把他们吃剩的鸡骨头拿去熬了汤,就把他的胳膊打折了,挂在房梁上晾了一天。原本是要晾死他的,简隋英看了一阵头皮发麻,当即就明里暗里地提点了那个男人一番,叫他好歹收敛点。不料那人会错了意,贼笑着把小孩儿带走了,过了几天,就找了他过来,说是在这罂粟田里给他埋了个宝贝,要他自己去找。


  他一开始还有点不明就里,现在看到小美人站在了面前,心中不由得一阵恶寒,紧接着又没心没肺地唏嘘了一下,看来这是俩人真有缘,这小东西可别想逃出他的手掌心咯。


  不过这小美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太矮了,他刚才都没看见人,还以为什么畜生呢,直接给人一脚踹飞了。


  他有点心虚,这孩子可别记仇,不过旋即一想,跟着老子吃香的喝辣的,这小屁孩儿有什么可和他这个主子计较的,不让他把自己当佛供着就不错了。


  他仔细打量着地上的李玉,啧啧,瞧这小脸蛋,大眼睛,红唇如血。除了黑了瘦了一点以外还真是不错,有那么点小白脸的味道了。


  但他不敢把欣赏和喜欢写在脸上,只挥手示意那些人将他压过来,懒洋洋地拿脚尖勾了勾那小孩儿的膝窝,看到他蹭地涨红了脸,心里窃笑一声,挥手道:


  “这个可以。就是跟了我可是要受罪的,到时候死人了,可别心疼啊。”


  “那还用说,”瘦高的男人一脸坏笑,“简少随便玩,像这种,咱多的是呢。”


  简隋英还欲说什么,忽然被推倒了,那小孩儿不知道发了什么疯,重重地撞在了他的肚子上。他还没火呢,就看见身后的保镖掏出了枪对准了哪个孩子的头,吓得他一个起身猛扑,狠狠赏了这不识好歹的小家伙一巴掌:“你他妈敢打老子!小兔崽子胆儿也忒肥了!”


  弹道被他的身体挡住了,那个汉子皱了皱眉头,收回了手枪。


  “是你踢我的。”


  嗯?简隋英这边还疼得直哆嗦呢,闻言,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你是坏人。”


  小男孩儿抬起了头,一字一顿地说到,一双眸子清亮的像是水晶,明媚得简隋英移不开眼。


  他这才注意到这个孩子身上有一种很别致的,他前所未见的,自然之美。


  对自幼在都市中长大的小少爷来说,这可真是太稀罕了,他一时间都忘了骂娘,实实在在地被这小孩儿给魇住了。


  旁边走私的贩子一看乐不可支,这位小少爷入伙以来喝酒做事儿都不虚,但好像总是和大伙儿之间隔层墙,叫他心里怪不安生的。小少爷毕竟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不见得稀罕什么,他得想个办法把他抓在手里才行。就是这孩子太精明了,十三四岁的年纪,也不知是哪儿长的七窍玲珑心,连一个突破口都不给他留。


  这回算是瞎猫碰上耗子,等到时候了。


  走私贩子立刻上来陪笑道:“简少,您少安毋躁,这个野的很,您等两天,等我调教好了再给您送来?”说完不等简隋英回答,转身就是两鞭子,狠狠打在李玉的腰上,“个小赔钱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呢!看我不打死你!” 说完又是一阵挥舞,小男孩一声不吭,紧紧地蜷缩着身体,任凭打骂,


  一只苍白修长的手握住了那鞭子:“行了行了,再打两下这身上还有一块儿好肉吗?到时候怎么伺候老子?”简隋英邪邪笑了一下:“不过这身上带点伤……啧,我还没试过呢。”


  “哦,”那个头目露出了然的表情,也报以一个恶劣的笑容:“那简少可得好好试试,不过这东西太凶,您真不用我……”


  “得了吧,你们教出来的都一水儿狐狸精味儿。”


  “哦,那也成,您放心,刚才那几下我没留,这小东西一会儿肯定乖。”


  李玉模模糊糊地看见少年的小皮鞋在他面前立定,然后,似乎听到了一声若即若离的叹息。


  真好听,像月光落在了海子里。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凌晨了。


  借着从窗户里洒落的微弱晨光,他仔细端详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崭新的T恤衫和七分裤,比起身上的零落伤痕,这些衣物更加的惹他难受。他从没穿过这种东西,感觉身上一下子凉嗖嗖的。


  但他没有去找自己昨天的衣服,而是在掌心呵了一口气,观察起了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所他从未见过的房子,与他的家,他的烂棚屋有着云泥之别。


  房间敞亮而规整,墙壁上甚至还刷了白漆,地上的地板积了厚厚一层灰,但还能看出是很好的木材。


  十有八九是昨天那个人的房子。


  自然长养他且教育他,他自幼学会的一切都和山林里的野兽有关。他知道,在被一个强者压制的情况下,反抗是非常不明智的举动。他已经犯了一次傻,明白了自己目前的处境,就不会再犯第二次。


  于是他闷声不吭地下了床,一瘸一拐地打了水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了一些,然后在屋子里找到了茶叶和鸡蛋,简单地弄了一点黑米叶儿粑粑拿白糖和猪油煎了,又拿粽苞米炒了个蛋,放在了唯一的桌子上。静静地站在了一旁,等着屋子的主人醒来。


  结果这一等就直接等到了中午。他饿的头晕眼花,实在憋不住了,跑到了那个少年的房间门口跟前张望:那是整栋房子里唯一一间带门的房间,虽然没锁,但对他来说也是个警告。


  他本想透过门缝往里看,却不想少年正巧爬了起来,一下子,一下子地推着门门,磕到了他的额头上。令他有几分诧异的是,少年推门的动作并不暴力,而是很轻柔的。只见那人伸手挠了一下门,又挠了一下,没挠开,有点恼了,直接拿脑袋去顶,不想门却已经打开了,他没站稳,一下就压在了孩子的身上。


  “诶哟,你他妈的八字儿跟老子犯冲是吧!”少年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的酒气,和他身上干净清爽的味道截然相反。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心生厌恶,只是觉得对方这样子衣不蔽体,口齿不清,面色苍白但眼角飞红的样子十分奇怪,奇怪的他有点挪不开眼了。


  少年骂骂咧咧地爬了起来,也没在管他就去了客厅,过了几秒钟后突然惨叫一声,大呼小叫地跑了回来,拽着李玉到了客厅,指了指桌上的早饭:“这……你你你,你做的?”


  “嗯,”他点了点头,转身蹬蹬去厨房拿了热乎乎的苦荞粥来,还细心地带上了蜂蜜:“这个,甜,好吃,热。”


  “……你不会说话?”


  李玉冷冷看了他一眼,用土语利落地反问道:“我说这个你听得懂吗?”


  “……不会说话也无所谓,省心,你会做饭就行了,咱尝尝你做的咋样啊,”他尝了几口粥,呼出一口软糯糯的香气,感觉身体一下子暖和了起来,“诶别说,真挺好吃的,做我老简家的媳妇儿合格了。”他坏笑着掐了掐孩子的小脸蛋,“幸苦了小家伙,来来来把衣服脱了,哥给你看看昨天的伤好的怎么样了。”


  简隋英是真的只想看看这小混蛋的伤怎么样了,毕竟他也是因为自己才挨了那么白白一顿揍。再说了,他能对一个看上去刚上小学年纪的孩子有什么不轨之心?瞧这小身板单薄的样他也没什么胃口,无非是一张烂嘴已经习惯了跑火车,见人就想白活两句荤话。可没想到这孩子是真警觉,一个反手扣住了他伸过去的胳膊,当场就给他疼的白了脸。


  “我,会,说,话,”


  那小孩儿又是慢条斯理地答道,身子微微拱起,好像简隋英若是要伤害他就要立刻逃到山林中去一样:“谢谢你帮我,我会报恩,但你不要……”他抿抿e de在脑子里找了一下措辞:“得寸进尺。”

  

简隋英虽然知道这孩子是认真的,但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要得寸进尺,什么叫得寸进尺啊?我得什么了?你一顿揍啊?这菜还是我家的呢,你不过就加工了一下,还报恩,别太看得起自己了。”


  小男孩儿被他那痞坏的笑给摄了一瞬,别过了通红的脸蛋去,冷声道:“不要脸。”


 “诶,那你别配合我不要脸啊,”简隋英笑嘻嘻地伸出另一只手去勾小孩儿的下巴,“脸红什么呢,小小年纪……”


  随即,简大流氓就听到了清脆的嘎嘣一声,他只感觉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剧痛,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两个手腕都被活生生反转了过来!


  “嗷!”


  小木屋中爆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嚎叫,惊起了芭蕉林中的簇簇飞鸟。


  就这样,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凑在一块儿。搭伙过起了时而平淡如水,时而鸡飞狗跳的日子。


  其实主要是李玉在伺候简隋英,而简隋英拼命地造作。


  李玉每天都早早的起床,上山把一天要用的柴火给收拾齐全了,再顺手捡几朵野花回来装点屋子。他喜欢在简隋英的床头插上一束束的罂粟花,虽然对方好像有点反感这种行为,但他也没说什么,李玉也就默认了他不反对,日复一日地抱着一束挂满露珠的罂粟花从山坡上跑下来,一朵朵地插在简隋英的床头,然后就趴在他的身边,期待少年醒来的那一刻。


  他干的活儿很漂亮,来了之后就没让这屋子里再进过一只毒虫,窗台和花瓶里也永远都是娇艳欲滴的新鲜花朵,看着就让人身心愉悦。只是他会做的菜不多,从来都是捡着什么吃什么,原来的做饭手艺也就是在家里给哥哥姐姐烧饭练得,并没有多好。


  但跟了简隋英之后,他总莫名地想着弄点新奇好吃的,因此常常趁他不在去山上打些兔子什么的来练练手,做些辣兔头,炸小麻雀之类的,也会摘野菜和芭蕉叶,砍几个竹筒,回家灌上黑米花生和栗子,蒸点竹筒饭。他发现这人虽然不怎么挑,吃饭也没什么太大讲究,但却别扭的很,从来不会说自己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他又不好开口问,观察了一个多礼拜之后才发现了简隋英的两点口味:不喜欢甜,喜欢辣。自此以后他就把那些甜点给搬下了桌,又不动声色地摆上了一罐儿自制的红椒酱,后来果不其然,家里的剩饭量一下子锐减了不少。


  而简隋英对李玉基本是抱着一个捡回来的厨师机的心态,占着就是占着了,也不再去管。日日早出晚归不说,每次一回来不是一身的伤就是一身的臭汗,回来往床上一瘫就等着李玉伺候他。有几次伤的还挺重,他自己不觉得,可给李玉吓坏了。因此李玉在家里打扫干净准备好饭菜之余,还得有空就翻屋子里的急救手册,随时做好急救伤员的准备。


  李玉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得照顾好这个人,完全没理由的,他就是觉得自己有这个责任,或者说,就是想这么做。他也没想过逃走,一来是根本不会成功,而来是根本没这个欲望和必要。


  和这个人在一起,其实还蛮开心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痛打他一顿,没有阴阳怪气的责骂,也没有那种死气沉沉,毫无希望的抑郁氛围。更不用为饥饿所困扰,不用为下一顿的解决而苦恼,也不用为了冬日的来临而惶惶不可终日。


  相反,这里很温暖,很安全,充斥着一种让他安心的味道。


  在这里,他的生命里不知何时变得芳菲四溢,每个灰暗的角落都被这如微醺的颜色所晕染,带出一种悠扬的柔情来。这种馥郁的来源就是那个如罂粟花般使他无法自拔的少年,他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格外小心地照顾着自己的花朵,耐心地包容他的任性。日日夜夜的乱转中,心里冥冥中生出一种渴望,盼着把这娇妍的花朵供在神龛里,细细地供奉起来,可也知道,这不过是痴人说梦,完全没头尾的臆想。


  他自己都觉得可笑。


  他有时会惊觉与自己这种不可理喻的想法,以他过往的经历所判断,这个少年就是一个无恶不作,仗势欺人的混蛋,自己怎么会生出这种诡异的想法来呢?还花儿,还保护,简隋英不去折腾别人就不错了,那儿用得着他来多事儿?


  但他又离不开简隋英,这个少年肆无忌惮地破坏了他原有的命运,把他的小小天地彻底毁灭了,又带到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这个世界有如天堂,使他无法自拔,他完全不知道,离开了简隋英之后,他应该何去何从。


  这样想着,他始终与简隋英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把他的生活料理好,把一切的琐事解决掉,让所有的小细节和他的心意,净量不让他挑出一点毛病,然后就躲起来,在暗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简隋英也没想过这个孩子脑子里转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他手头的那摊事儿就够他头疼的了,根本没心思去管自己找来的这个免费小时工。


  二人就这样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过了一个多月。


  直到有一天。


  那天的月亮圆圆的,山风温呼呼的,窗外的昙花开得正好。一切都很完美,独独缺了一个月亮似的人儿。


  李玉按简隋英的交代自己先吃了饭,吃完之后就开始抄写简隋英从外边给他带回来的书和杂志,他写的很快,记得更快,一眨眼就抄完了一篇文章,闭上眼睛,还能默下来。


  他默完了一本杂志,简隋英还是没回来,他撇撇嘴继续写,然而等到第三本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有点写不下去了,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心慌的厉害,索性也就不写了,拿出了画笔,开始对着门外的昙花涂涂描描,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什么异常的动静,好像有很多人的脚步,空气中似乎还有一种烟草的味道,熏得人心烦意乱。


  简隋英平常是不让外人到附近的,他明白一定是发生了什么,立刻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


  他看着一群人涌了进来,低声议论着什么。简隋英的腿不知被什么射穿了,全身的血流了得有一半儿,整个人白得和透明的似的。奈何不能上正规的医院,只得让伙计们抬回了家,李玉躲在暗处没出来,听到他们在议论要找乡里的巫医,这才明白问题大了,急忙从藏身的柜子里跳了出来,不管不顾地趴到简隋英身边,伸出一只颤抖的手,探他的呼吸。


  还好,还有气儿。


  他心头一松,后背却穿来一阵剧痛,一个走私犯一脚踹在他的肩头,踩着他的腿走了过来。单手拎起了他的衣领,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李玉漠然地看着他,他太知道这样的笑意味着什么了。


  他见过一些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小男孩儿,都是给这样笑着的男人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他跟着那些人偷偷跑过一回,看着那些男人给年幼无知的孩子们灌下晶莹的液体,拔去了他们自保的皮毛,惨忍地折磨过后,赤条条地埋进了罂粟田底下。


  那天遇见简隋英,听到那些不堪入耳的话,他本来以为简隋英对他也是那样的目的,然而没有。


  这个人所有的举动言行都是那样的孟浪,轻佻,让人怒不可遏,但却又止于此,点到即可,没有再进一步。


  这个人在他受伤之后给他换了衣服,上了药,然后什么也没做,就把他扔在一边凉快了。


  第一天他住下的时候,简隋英虽然被他撅了爪子,疼得嗷嗷叫,但除了放狠话骂天唤地以外,基本没怎么动他,也就踹了他一脚。他滚在一边自己凉快了一会儿,等那人气儿消了,看着也到饭点了,就做了个面条,端到了他面前要喂给他吃。大少爷硬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地直接用嘴去吃,结果烫成了个大舌头。第二天,他又做了个凉的荞麦面,还给大少爷的手上了点药,两个人也就翻篇儿了。


  有一次简隋英回来晚了,发现他还醒着,许是喝得太多了,正在兴头上,就多说了几句,告诉他以后不用等他,一定要早点睡觉,按时吃饭,第二天还不知从哪里运了一对杂志来,随手扔在了家里,一起来的,还有一本崭新的新华字典。


  简隋英吃完了饭之后就会带着他溜达溜达,让他抱着砖头一样大的字典在院子里转悠,看高兴了就把他拽过来,教他怎么看字典。李玉也不吭声,满头大汗地站在大太阳底下,听他讲书里面的故事。


  他会讲很多的故事,天南海北,日月星辰,有的时候也会说起形形色色的人,顺便发表一些与他年龄不符的唏嘘感慨。他很少流露出调侃和冷漠之外的情绪,但说到一个叫“北京”的地方时,他的眉眼间会不由自主地染上一抹淡淡的惆怅,抽一口土烟,佯装兴高采烈地道:“北京可美了,以后有机会,带你看看她去。”


  他一听就不太高兴了,嘟着个嘴,跑的远远的,站在向日葵下生闷气,简隋英真是觉得这小孩儿没头没脑,也懒得跟他生气,直接追过来,厚着脸皮也摘了一朵向日葵,在他身边打转转:“诶,你生什么气呢?”


  李玉瘪了瘪嘴,转过了身去,不说话。


  简隋英也转了过来,拿手里的向日葵逗孩子玩儿:“我说你怎么婆婆妈妈的,想什么呢。嘿,看看,我这都围着你转了,你这个小太阳是想我变成卫星永远跟你眼前晃还是想干嘛啊?”


  李玉抬头瞪了他一眼:“你别围着我转。”


  “那我围着谁转啊?你总得给我个地儿吧?”


  “你不是觉得那个什么北京美吗?你找他转去啊!”


  “……”


  简隋英差点没把自己笑死,李玉在搞清楚了原委之后则是恨不得刨个地缝钻下去,但冷静下来之后,又为自己这几乎是本能的不快而感到心惊。


  他不该这样的。


  简隋英喜欢谁,讨厌谁,是死是活,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对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不觉得自己喜欢他,可又无法讨厌他。他不觉得自己应该担心他,为他难过,但他又无法否认,他是如此地牵挂着这个男人的安危。他也无法说服自己,不去对他好。


  这种种感情在他尚未成熟的脑海里天人交战,他实在是无能为力弄清楚。但他明白一点,自己欠这个人的,要还。


  就为这一点,他甘愿搭上命。

  他很庆幸能有这么一段勉强算得上美好的时光,更庆幸遇到了简隋英这样勉强能称得上美好的。他决定要报答他,用他自己的方式。李玉暗了暗眼神,按住了裤兜里的银刀。打算在那个男人附身下来的时候就杀了他,然后拿他身上的信号器求救。


  可他还没动手,就听‘砰’的一声枪响,面前的洋人一下子被打没了半边肩。


  李玉诧异地回身,少年冰雕般的脸上在月光的照耀下分外皎洁,冷汗顺着那张不可一世的脸滚落,却无损他嘴角的高傲和骄狂。


  “滚!”


  简隋英举着一只袖珍手枪,冷冷地指着那个洋人。他嘶哑着骂了些什么,那人的脸上仅有的血色也没了,哆嗦着指着简隋英,一句也没说出来就被同伴们绑着抬走了。


  简隋英一直维持着一个持枪的标准姿势,直到那些人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里,他才脱力地顺着门框滑了下去,背上的衬衫瞬间就被冷汗湿透了。刚才要不是一直拽着门把当拐杖,他压根连站都站不起来。


  李玉赶紧跑到他身边,一看伤口,登时连呼吸都忘了,颤抖着手摘下满是鲜血的绷带,发现伤口根本就没有结痂,反而已经开始浮肿发炎了。他双唇打着战,仓皇地看向了简隋英。


  简隋英痛的恨不得一头晕死过去得了,但眼前这个孩子的存在让他无法放心地闭上眼睛,这个孩子是无辜的,他什么也不知道,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就这么担忧而脆弱地望着他,提醒他还有作为年长者的职责需要履行。


  李玉不能给他陪葬。


  他没有资格,更不想拖这样一个孩子去死。


  他咬了咬牙,恶声恶气地吼道:“他妈的看什么看!你刚才那是什么意思!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啊!” 顿了一下,低下头去,“他妈的吃里扒外的东西!你不是爱跟别人走吗?那他妈的就走啊!给老子死远一点,以后再他妈别出现在老子面前!”


  “你他妈不是觉得我混蛋吗?对,我简隋英他妈就是个混蛋,老子把你弄来就是看你干净,没想到你够厉害的呀,他妈的老子还没死呢就开始勾搭人了!啊,你是不是巴不得我去死啊!”


  “老子看上你那是给你脸了,你他妈还真是给脸不要脸!你真以为自己多稀罕啊,我告诉你,你就是我弄来玩玩的……”


  昙花在夜风中沙沙作响,散发出如诗的香气,细碎如星屑般的花粉四处飘荡,无意间触碰到了少年睫毛上晃动的露珠,顺着他的眼眸滑了下来。


  快走啊,别逼我再说更过分的话了,快走吧。


  走啊。


  *


  李玉本来真的是手足无措了,但被简隋英这么一骂,反而找回了脑子。


  他歪着头,冷冷地观察着那张丰满柔软的嘴唇,发现对方的唇珠格外圆润,看上去好像含了个珍珠。就是这么可爱的嘴唇,却总能说出世间最刻薄的话,毫不留情地凌迟他的心。


  干脆割掉得了。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如幽冥般冲脱了他思维的禁脔,徐徐而至:“你要是敢再说一句,我现在就一刀捅死你。


  此话一出,简隋英和李玉自己都愣住了。好在李玉反应快,趁着简隋英虚弱愣神的时候直接把他拖进了屋子,砰地从里面关上了门,用铁锁锁死后把钥匙直接扔到了屋子后的悬崖下,然后取出了调好的草药和银刀药酒,举着一盏草芯灯开始检查简隋英的伤口。这一通操作,真是看得简隋英目瞪口呆。


  “你这是干什么?你疯了吧!”


  他急不可耐地要制止李玉,奈何此刻维持神志清明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简隋英甚至连话都快说不出了,腿上连绵不断的剧痛割锯着神经,他几乎已经痛的什么别的都察觉不到了,只能一味地狂呼乱叫。


  李玉立刻抽身,拿着草药和衣服裁成的绷带站在一旁看他扑腾,等他彻底没力气了,才缓缓上前给他敷上草药止了血,不急不缓地说:“你伤的不算太重,还有救。”


  “你个、小屁孩儿说这个顶毛用啊,”简隋英在半昏厥的状态中听到他说这话,差点气的醒过来,但实在是没劲儿了,他几乎是哀求着道:“他奶奶的,你快滚吧,算我求你了成不?”


  “不行。”


  李玉一个猛劲儿系好了绷带,疼得简大少整个人都像虾米一样拱了起来。这次给他疼结实了,直接晕了过去。


  李玉看着简隋英昏死了过去,心里本就吊着的那根弦又绷紧了。他看了简隋英的伤口,不算很重,但失血过多,还发了炎,本来最好是应该送医救治的,但是离这儿近的医生就没几个靠谱的,再说以简隋英他们做的事儿,也不能上医院。


  但上不上医院是一回事儿,用不用药就是另一回事儿了。李玉忙活了半夜处理伤口,等处理完摸了摸简隋英的额头,却发现这个平时看上去刀枪不入的人已经发了高烧,两条俊逸的眉死死纠缠在一起,呼吸也不顺畅起来。


  李玉摸了摸他的脸颊,那只手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


  七八月份的天气,李玉只感觉周围的温度瞬间降至了冰点,冻住了他的所有知觉。


  这是一生中,李玉第一次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愤怒。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起身来到窗前的,怎么跑过了嶙峋的山石,但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站在了悬崖上方。


  他默默地在心中祈祷了一下,希望这次还能奏效。


  *


  简隋英做了很长的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那天的酒桌上,正听着父亲和生意上的伙伴谈到云南的生意,父亲心意大动,激动地和对方商谈,但对方说了些什么,父亲一下子就哑火了,支支吾吾的开始推脱。


  他在一旁作壁上观,心不在焉地玩弄着母亲留下的耳坠:那是一对十字架的款式,一只黑,一只白。是母亲当年在法国为自己置下的嫁妆,可叹后来所遇非人,便留给了他。


  母亲留下的其他东西都早早被父亲当掉了,连京郊的那一处房子本来都要被拿去抵债,可母亲许是早有预料,或是太过了解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德行,并没有以自己的名义购买那处房子,而是直接用了他的信息。只是这个女人终是机关算尽太聪明,独独漏掉了最重要的一点:她死了,就再也不能处处回护着自己的小王子了。


  父亲看到房产证之后勃然大怒,生生打断了他的一条肋骨。


  这时候家里连送他上医院的钱都没有了,当然,也不会有人关心这种事儿。还是爷爷从秦皇岛赶来才把他给送到了急诊。


  这一下,父亲破产的事儿兜不住了。他刚醒过来就听到爷爷暴跳如雷的怒吼,紧接着是医护室里乱成一窝蜂的哭喊声。第二天,他就见到了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爷爷。


  父亲欠下的债事儿小,丢了家族的脸面事大,爷爷醒来之后肯定再也不会认他了。他冷淡地想,这样对家族和他来说都是最好的结局,无非是以后各走各路,天各一边呗。反正他也不在乎这帮坑死了他妈的人,他们是死是活管他屁事儿,哦,不对,他们死了他还得鼓掌呢。


  回到家的那一天,迎接他的是那个娘兮兮的小杂种。他厌恶地瞥了那孩子一眼,原本预备好的拳头却揍不下去了:“谁他妈把你打成这样!”


  小男孩儿清秀可爱的脸庞整个被打得发青,一条胳膊也脱臼了,软绵绵地垂在身侧。看到哥哥回来了,原本暗无光彩的眼中瞬间爆发出惊人的璀璨,飞身扑了上去:“哥,我好想你啊!”


  他一把提起了小孩儿:“我他妈问你呢!谁把你揍成这副鬼德行的。”


  小孩儿刚开始还试图插科打诨蒙混过关,直接被他左右开弓打了两个耳刮子:“说!怎么回事儿!”


  小孩儿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班,班里的同学……管我要钱,他,他们说,我生下来就是为了骗钱的,肯,肯定有很多钱,但我没有。”


  “我,我以前有,现在没有了……他们拿不到,就把我揍了一顿。”


  “他们,他们听说我没钱了,就都来揍我,每天,每天都揍,很疼……”


  “没用的废物!”他气得浑身发抖,往小孩儿旁边的地上啐了一口,扭头就走。跑到了这个便宜弟弟的校门口,把那几个之前看上去和他弟好的不得了的都给往死里揍了一顿。


  索性还真没揍错人,这几个都是这一片儿有名的小混混,因此他这样的“义举”也没有受到过重的苛责。不过这次的事儿也算是让他看清了事实,他明白了,就他这个亲故亲故无亲不顾的性子,是不可能做到放手不管的。


  当夜他就找到了那个和他父亲商谈生意的云南人,两人在桌上你来我往,斡旋良久,他一口气干了半瓶茅台:“这事儿我爸交我了,以后全都归我管。”


  那些人刚开始还觉得他太小,就把他当个小孩儿逗。但后来发现这是个真疯子,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敛财的手段一流,连内部信息都是一清二楚,立马就把他给当佛一样供了起来。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前呼后拥,好不风流快活。


  然而,这一且并没有为他带来想象中的意气风发和久违的安全感。


  当他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越涉越深,他就越发地胆战心惊。

  

  这是一个掮客团伙,专门帮走私各种各样东西的非法组织联系买家。表面上的功夫做的很漂亮,然而内里尽是些见不得人的黑生意,买卖人口,贩毒,走私枪支,走私珍稀动物几乎什么都干。


  简隋英虽然爱钱,但他更爱命。而且,他还多多少少能算得上人:他还有点良心。


  当他发现的时候,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拨通了母亲一个警官朋友的电话,告知了对方自己目前能接触到的一切。那个警官是他妈的一个老朋友了,姓步,听了之后沉吟半晌,告诉他先退出那个组织再说,先把命保住,其他一切免谈。


  简隋英乐了,他很感激对方首先为他考虑的心,但是:


  “恐怕不行了,”


  他从悬崖之上俯瞰奔腾的怒江浪涛,笑得苦涩:“同光叔,我现在已经在贼船上了,你跟局里把我这事儿汇报了吧,看看能用我多少。也甭管其他有的没的的,就用吧,别怕有什么损耗。以后别再打这个电话了,我会找其他方法联系您的。”


  说完,用力把手机往江心一扔,看到那惟一的电子工具消失在滚滚浪涛中,他无声地咧了咧嘴。


  晚上面对老大的旁敲侧击时,轻描淡写地答了一句:“手机坏了,扔江里喂鱼了。”,彻底断了对方想要试探的心。

  

  他并非不知此举凶险异常,但除了当卧底,他已经别无选择。


  这时的他已经被这个组织的头目骗到了云南高黎贡山上,此地真是应了那句“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往左右看是苍茫大山,往上看是广袤晴空,往下看是万丈深渊,就是不见人影。在这个鸟不拉屎,语言不通的地方,他从一个自以为是的谋局者,彻底成为了对方的金融工程师和社交工具,摔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大马趴。


  好在,他还留了后手。


  他有一个母亲留下来的通话工具,就是那个小小的耳环。这个耳环自身似乎就有着一种奇特的磁场,可以连接到任意一个他想要接触到的电子工具。他就仰赖着这个非常不科学的工具,成功地入侵了一个又一个信息发射器,和远在千里之外的警官们取得了沟通,一丝一毫地开始蚕食这个鬼蜮的基石。


  他以为这段时光就会在表面的风平浪静和暗里的波涛汹涌下渡过,但没想到,岁月的江中却还给他埋了个鱼雷,等着把他给炸个体无完肤。


  李玉。


  他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就觉得他很漂亮,漂亮的忘不了,放不下,用云南人的话讲,就是被他勾了魂去。


  李玉身上有一种他所痴迷的,却不曾拥有的东西,让他分外珍惜,想要好好呵护,因此甘冒被发现的危险,也要保下这个孩子。


  就在刚刚,长久以来的周旋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在警方的操纵下,两帮黑势力交战在了一起,斗的不可开交时忽然被空降的武警部队给杀了个措不及防。


  简隋英连着躲过了三颗流弹,差点被第四颗子弹击中的时候,一个武警忽然冲到了他身边,用防爆盾把他扇倒在地,死死将他压在了地面上,不顾他的惊诧,在他的手心写道:“隋英,是你吧?”


  他没敢出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对方僵硬的身体放松了一点,随即写道:“你妈妈叫什么名字?缩写!”


  “LY”,李蔚。想了想,他又补了一个“L”,李蔚兰,这是他妈身份证上的名字,知道的人寥寥无几。


  他一写出那个“L”就感到女人一下松了气,一把揪过他,翻滚着到了相对安全的直升机下方,女人掀掉了面罩,露齿一笑、“曾微阿姨,”他赶紧又让女人戴上了面罩,“小心,不用给我看,我知道是你。”


  “对不起啊隋英,刚刚阿姨差点就没认出你,”曾微有点愧疚地道,不过马上就自我调整好了:“你长得真快,这小鼻子小眼,可比我家那个小葱花要漂亮多了,个儿也不错,瞧瞧,这都快有你妈高了。”


  ……他妈一米五二,这大概是他两年前的身高。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他拿出组织里人员的名单放在了曾微的口袋里:“微姨,这次所有人员的名字都搞到手了,按着这个查就可以了,待会儿把我送回去的时候注意……”


  “不送你回去了。”


  曾微决绝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简隋英一滞,而后双眼发光地拽住了她的胳膊:“真的吗?他妈的,可把老子给折腾坏了,老子早就憋得不……”


  话说了一半,简隋英却噎住了。


  李玉。


  李玉还在家里等着他。


  如果在这个紧要关头,他无缘无故地消失了的话,那李玉会被怎样处理呢?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短短的一瞬间,在他这里却漫长的像是一个世纪。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口的,但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一片血肉碰撞中响起:


  “不行,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处理完,我得把这事儿给做漂亮咯,不能给我们老简家蒙羞。”


  什么没有处理好呢?


  他在被流弹射穿大腿的时候也没想清楚怎么去圆这个借口,曾微赞赏而心痛的眼光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使他面庞发热,他知道,他不配。


  他的英勇从不是为了什么家国大义人间正道,他也从来和那些热血义气无关,他所求得,无非是顺从本意,无愧于心。


  他没有什么精忠报国的高远理想,只知道,如果李玉出了什么事儿的话,他恐怕一辈子都不能睡个安稳觉了。


  很多年以后回过头来再想,许是在无知觉的鸟语花香,日出月落之间,他早就把一生的真心都交付给了这个人吧。


  所幸,他没有错付真心。


  *


  李玉乘着千万只蝴蝶做成的云彩,悄无声息地在月光的带领下,溜入了县城的小医院里。


  他迅速找到了自己需要的药物,往怀里一踹,轻轻地跃出了霜做的窗,在数不清的蝴蝶簇拥下,奔向了自己的星星。


  *


  李玉回来之后就飞速给简隋英用了药,守到天明的时刻,烧可算是退下去了。简隋英在睡梦中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感应,低低的呢喃了什么,李玉附耳过去听,笑了:


  他说:“我的心肝宝贝儿小玉玉,跟了哥,哥可得好好疼你。”

  

作者又在碎碎念


这个玉玉不能要了,扬了得了,这么多的挂我都看不过去了😂😂😂

  


  


  

  

  

  

插画


(今天停更一天捋一下剧情线)


边城·云的南边


如果这个故事大家喜欢的话我考虑出一个手书,算是一百粉贺。想知道大家喜不喜欢这个画风,评论见,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