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情似水泥

我有柔情似水,换你佳期如梦

十三岁的简大X七岁的小玉玉



  简隋英醒过来的时候,落日已经为地板蒙上了金红色的薄纱。


  李玉从门口走了进来,见他醒了,挑挑眉,也没太惊讶。步履从容地到厨房端了粥来,昨天回来他就把院子里的昙花都给收拾了,洗了点糯米,和着青梅汁和莲子熬了这么一锅东西。


  简隋英一看见李玉,立刻就要开骂,不想张了张嘴,却惊恐地发现自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了。


  “我给你吃了哑药,以后你就不用说话了。”


  李玉把小桌子往床上一搁,示意他自己喝粥。“反正你那张狗嘴里也吐不出什么象牙。”


  简隋英一听这可得了,勃然大怒,瞪圆了眼睛指着李玉唔唔噎噎的说不出话,要不是现在浑身发软,半身不遂,他早就把那碗粥扣李玉头上了。


  “你还当真了?”李玉看他一副急怒攻心的样子,也不敢再逗他了,生怕这人一个暴起把自己的伤口又给扯裂了:“我哪儿有那么神奇的药,这是医院里的麻药,我怕你疼死,就给你打了一针。”其实打了两针,一针在腿上,一针在舌头。


  李玉看到简隋英一脸委屈羞恼的样子,还暗暗庆幸了一下:得亏药劲儿小,也没打在脸上,不然这么可爱的家伙要是面瘫了多可惜啊。


老福特逼我做标题党 

边城·茶峒(李简童养媳文学)



  简隋英第一次碰到李玉,说句好听的是动了恻隐之心拯救失足儿童,说句不好听的,就是给自个儿置了个童养媳。


  而对于李玉而言,那只不过是宿命中的伏笔悄悄埋下。如一颗天赐的种子无声无息地破土抽芽,长出了一朵命定的花罢了。


  生命有一种让人拜服的绮丽,只在最不经意的惊鸿间倏然绽放。然而这一切从不显得突兀,如日出日落,风起云涌,这一切的一切,都如行云流水,是水到渠成的。她的美在于那种顺理成章的不同寻常,在于,从红尘里开出一朵别致的花来。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天堂。


  他们的初遇是上天珍藏的风景画,细细封存在高黎贡山的蓝天之上,不给旁人看。


  见证他们这一世缘分的,是怒江的水,腾冲的云,和脚下灼灼盛放的罂粟花。


  少年欺霜胜雪的面庞被夕阳吻得醉了过去,眼中却是更胜漫天烟霞一筹的热烈。


  他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不可一世的高傲,只一个眼神就能让人如坠冰窟。他扯了扯黑色高领,露出冷白的脖颈和淡青色的血脉。冷漠地一脚踹翻面前的小孩儿,从他身上毫不犹豫地跨了过去,隐身在一片罂粟海中。


  小孩儿没有挣扎,他张开四肢躺在了地上,眼前浮动着妖冶的鲜红色花朵,鼻尖飘荡着致命的芬芳。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刚才那个人,那一眼,更能震撼他的灵魂。


  他觉得有什么东西从他的眼睛里钻进了他的心里,在里面挖出了一个巨大的空洞。


  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也不知道什么是空虚,但却明明白白地感受到了那种惶然不可自拔。他不知道这种空虚是否让他痛苦,他只能想到,他一定得找个什么东西填满它才行,要不然,他此后活着的每一刻,都是煎熬。


  可拿什么填,怎么填呢?


  他迷茫地眨了眨眼睛,后知后觉地感到刚才那一脚的分量来,疼得他魂飞魄散的心都有了。


  他一定是个坏人。


  小孩儿肯定地在心中反复默念着,神女妈妈说过,让他痛苦的人就是坏人,要离这种人远远地,最好一辈子不见到他,这种人就像X毒XP一样,是一辈子也不能碰的东西。


  想着,他一咕噜从地上爬了起来,撒腿就要跑,没跑几步却又被一个汉子抓了回来,扔在刚才的少年脚下。一个瘦高的男人抽着水烟蹲在他面前,吐了口辣丝丝的雾气在他脸上。观他神色麻木,不为所动,满意地咧了咧嘴,道:


  “行,就它了。简少,您看得上眼吧?”


  简隋英心道废话,老子早八百年看上他了。


  几天前他来这片罂粟田侦查收集情报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小孩儿,哟,这可给他乐坏了。别的不提,就他做的那个面条贼香,他在树干上往下看,上面还打了个鸡蛋,汤也是鸡骨打底的,要不是当时有任务在身他非得偷偷潜过去来上一碗。


  自打来了腾冲之后他几乎是天天窝窝头就腐乳,都不知道多久没吃上一顿合口味的菜了。原因无他,他第一天到的时候吃了一个什么叫见手青的蘑菇,当天晚上就被运去了省城的医院,但还是连看了一礼拜的诡异小人儿跳舞,据说那是这种蘑菇特带的毒素所致。打那以后简隋英就有点杯弓蛇影了,除了正常食材啥都不敢吃。但云南嘛,厨子做出来的菜样样都是他没见过的,看上去就透着一股和孟婆汤异曲同工的味道,他自己的手艺,咳,又不合胃口,更不敢随便上市场吃东西,或者找个外头的厨师开小灶,生怕这个走私团伙觉得他有异心。


  想来想去,在看到那个走私贩子老大左拥右抱的小美女洗手作羹汤,为表爱意给男人下厨的时候恍然大悟,对呀,特别要厨子行不通,但是他可以要个小美人儿啊。


  至于要小美人儿做什么,那可就是他的事儿了。


  他物色了挺久,终于找到了这么一个可心的小家伙。看上去还算干净,会做饭,还有点小傲,最重要是个男孩儿,  能替他挡挡那些不知怀着什么目的接近他的莺莺燕燕,还不用担心太多有的没的,等事儿完了俩人该干嘛干嘛去,也省的麻烦。


  但他本来还有些犹豫,这样要人他也是头一回,万一给人家烙上了一辈子不好的印记咋办?成了童年阴影可就不好玩儿了。不想在他犹豫的时候,这小孩儿就又出现了在了他的面前。


  走私犯老大发现这孩子把他们吃剩的鸡骨头拿去熬了汤,就把他的胳膊打折了,挂在房梁上晾了一天。原本是要晾死他的,简隋英看了一阵头皮发麻,当即就明里暗里地提点了那个男人一番,叫他好歹收敛点。不料那人会错了意,贼笑着把小孩儿带走了,过了几天,就找了他过来,说是在这罂粟田里给他埋了个宝贝,要他自己去找。


  他一开始还有点不明就里,现在看到小美人站在了面前,心中不由得一阵恶寒,紧接着又没心没肺地唏嘘了一下,看来这是俩人真有缘,这小东西可别想逃出他的手掌心咯。


  不过这小美人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太矮了,他刚才都没看见人,还以为什么畜生呢,直接给人一脚踹飞了。


  他有点心虚,这孩子可别记仇,不过旋即一想,跟着老子吃香的喝辣的,这小屁孩儿有什么可和他这个主子计较的,不让他把自己当佛供着就不错了。


  他仔细打量着地上的李玉,啧啧,瞧这小脸蛋,大眼睛,红唇如血。除了黑了瘦了一点以外还真是不错,有那么点小白脸的味道了。


  但他不敢把欣赏和喜欢写在脸上,只挥手示意那些人将他压过来,懒洋洋地拿脚尖勾了勾那小孩儿的膝窝,看到他蹭地涨红了脸,心里窃笑一声,挥手道:


  “这个可以。就是跟了我可是要受罪的,到时候死人了,可别心疼啊。”


  “那还用说,”瘦高的男人一脸坏笑,“简少随便玩,像这种,咱多的是呢。”


  简隋英还欲说什么,忽然被推倒了,那小孩儿不知道发了什么疯,重重地撞在了他的肚子上。他还没火呢,就看见身后的保镖掏出了枪对准了哪个孩子的头,吓得他一个起身猛扑,狠狠赏了这不识好歹的小家伙一巴掌:“你他妈敢打老子!小兔崽子胆儿也忒肥了!”


  弹道被他的身体挡住了,那个汉子皱了皱眉头,收回了手枪。


  “是你踢我的。”


  嗯?简隋英这边还疼得直哆嗦呢,闻言,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


  “你是坏人。”


  小男孩儿抬起了头,一字一顿地说到,一双眸子清亮的像是水晶,明媚得简隋英移不开眼。


  他这才注意到这个孩子身上有一种很别致的,他前所未见的,自然之美。


  对自幼在都市中长大的小少爷来说,这可真是太稀罕了,他一时间都忘了骂娘,实实在在地被这小孩儿给魇住了。


  旁边走私的贩子一看乐不可支,这位小少爷入伙以来喝酒做事儿都不虚,但好像总是和大伙儿之间隔层墙,叫他心里怪不安生的。小少爷毕竟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不见得稀罕什么,他得想个办法把他抓在手里才行。就是这孩子太精明了,十三四岁的年纪,也不知是哪儿长的七窍玲珑心,连一个突破口都不给他留。


  这回算是瞎猫碰上耗子,等到时候了。


  走私贩子立刻上来陪笑道:“简少,您少安毋躁,这个野的很,您等两天,等我调教好了再给您送来?”说完不等简隋英回答,转身就是两鞭子,狠狠打在李玉的腰上,“个小赔钱货,还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呢!看我不打死你!” 说完又是一阵挥舞,小男孩一声不吭,紧紧地蜷缩着身体,任凭打骂,


  一只苍白修长的手握住了那鞭子:“行了行了,再打两下这身上还有一块儿好肉吗?到时候怎么伺候老子?”简隋英邪邪笑了一下:“不过这身上带点伤……啧,我还没试过呢。”


  “哦,”那个头目露出了然的表情,也报以一个恶劣的笑容:“那简少可得好好试试,不过这东西太凶,您真不用我……”


  “得了吧,你们教出来的都一水儿狐狸精味儿。”


  “哦,那也成,您放心,刚才那几下我没留,这小东西一会儿肯定乖。”


  李玉模模糊糊地看见少年的小皮鞋在他面前立定,然后,似乎听到了一声若即若离的叹息。


  真好听,像月光落在了海子里。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次日凌晨了。


  借着从窗户里洒落的微弱晨光,他仔细端详了一下身上的衣服,崭新的T恤衫和七分裤,比起身上的零落伤痕,这些衣物更加的惹他难受。他从没穿过这种东西,感觉身上一下子凉嗖嗖的。


  但他没有去找自己昨天的衣服,而是在掌心呵了一口气,观察起了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所他从未见过的房子,与他的家,他的烂棚屋有着云泥之别。


  房间敞亮而规整,墙壁上甚至还刷了白漆,地上的地板积了厚厚一层灰,但还能看出是很好的木材。


  十有八九是昨天那个人的房子。


  自然长养他且教育他,他自幼学会的一切都和山林里的野兽有关。他知道,在被一个强者压制的情况下,反抗是非常不明智的举动。他已经犯了一次傻,明白了自己目前的处境,就不会再犯第二次。


  于是他闷声不吭地下了床,一瘸一拐地打了水把自己收拾的干净了一些,然后在屋子里找到了茶叶和鸡蛋,简单地弄了一点黑米叶儿粑粑拿白糖和猪油煎了,又拿粽苞米炒了个蛋,放在了唯一的桌子上。静静地站在了一旁,等着屋子的主人醒来。


  结果这一等就直接等到了中午。他饿的头晕眼花,实在憋不住了,跑到了那个少年的房间门口跟前张望:那是整栋房子里唯一一间带门的房间,虽然没锁,但对他来说也是个警告。


  他本想透过门缝往里看,却不想少年正巧爬了起来,一下子,一下子地推着门门,磕到了他的额头上。令他有几分诧异的是,少年推门的动作并不暴力,而是很轻柔的。只见那人伸手挠了一下门,又挠了一下,没挠开,有点恼了,直接拿脑袋去顶,不想门却已经打开了,他没站稳,一下就压在了孩子的身上。


  “诶哟,你他妈的八字儿跟老子犯冲是吧!”少年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的酒气,和他身上干净清爽的味道截然相反。


  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心生厌恶,只是觉得对方这样子衣不蔽体,口齿不清,面色苍白但眼角飞红的样子十分奇怪,奇怪的他有点挪不开眼了。


  少年骂骂咧咧地爬了起来,也没在管他就去了客厅,过了几秒钟后突然惨叫一声,大呼小叫地跑了回来,拽着李玉到了客厅,指了指桌上的早饭:“这……你你你,你做的?”


  “嗯,”他点了点头,转身蹬蹬去厨房拿了热乎乎的苦荞粥来,还细心地带上了蜂蜜:“这个,甜,好吃,热。”


  “……你不会说话?”


  李玉冷冷看了他一眼,用土语利落地反问道:“我说这个你听得懂吗?”


  “……不会说话也无所谓,省心,你会做饭就行了,咱尝尝你做的咋样啊,”他尝了几口粥,呼出一口软糯糯的香气,感觉身体一下子暖和了起来,“诶别说,真挺好吃的,做我老简家的媳妇儿合格了。”他坏笑着掐了掐孩子的小脸蛋,“幸苦了小家伙,来来来把衣服脱了,哥给你看看昨天的伤好的怎么样了。”


  简隋英是真的只想看看这小混蛋的伤怎么样了,毕竟他也是因为自己才挨了那么白白一顿揍。再说了,他能对一个看上去刚上小学年纪的孩子有什么不轨之心?瞧这小身板单薄的样他也没什么胃口,无非是一张烂嘴已经习惯了跑火车,见人就想白活两句荤话。可没想到这孩子是真警觉,一个反手扣住了他伸过去的胳膊,当场就给他疼的白了脸。


  “我,会,说,话,”


  那小孩儿又是慢条斯理地答道,身子微微拱起,好像简隋英若是要伤害他就要立刻逃到山林中去一样:“谢谢你帮我,我会报恩,但你不要……”他抿抿e de在脑子里找了一下措辞:“得寸进尺。”

  

简隋英虽然知道这孩子是认真的,但还是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要得寸进尺,什么叫得寸进尺啊?我得什么了?你一顿揍啊?这菜还是我家的呢,你不过就加工了一下,还报恩,别太看得起自己了。”


  小男孩儿被他那痞坏的笑给摄了一瞬,别过了通红的脸蛋去,冷声道:“不要脸。”


 “诶,那你别配合我不要脸啊,”简隋英笑嘻嘻地伸出另一只手去勾小孩儿的下巴,“脸红什么呢,小小年纪……”


  随即,简大流氓就听到了清脆的嘎嘣一声,他只感觉一阵令人头皮发麻的剧痛,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两个手腕都被活生生反转了过来!


  “嗷!”


  小木屋中爆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嚎叫,惊起了芭蕉林中的簇簇飞鸟。


  就这样,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凑在一块儿。搭伙过起了时而平淡如水,时而鸡飞狗跳的日子。


  其实主要是李玉在伺候简隋英,而简隋英拼命地造作。


  李玉每天都早早的起床,上山把一天要用的柴火给收拾齐全了,再顺手捡几朵野花回来装点屋子。他喜欢在简隋英的床头插上一束束的罂粟花,虽然对方好像有点反感这种行为,但他也没说什么,李玉也就默认了他不反对,日复一日地抱着一束挂满露珠的罂粟花从山坡上跑下来,一朵朵地插在简隋英的床头,然后就趴在他的身边,期待少年醒来的那一刻。


  他干的活儿很漂亮,来了之后就没让这屋子里再进过一只毒虫,窗台和花瓶里也永远都是娇艳欲滴的新鲜花朵,看着就让人身心愉悦。只是他会做的菜不多,从来都是捡着什么吃什么,原来的做饭手艺也就是在家里给哥哥姐姐烧饭练得,并没有多好。


  但跟了简隋英之后,他总莫名地想着弄点新奇好吃的,因此常常趁他不在去山上打些兔子什么的来练练手,做些辣兔头,炸小麻雀之类的,也会摘野菜和芭蕉叶,砍几个竹筒,回家灌上黑米花生和栗子,蒸点竹筒饭。他发现这人虽然不怎么挑,吃饭也没什么太大讲究,但却别扭的很,从来不会说自己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他又不好开口问,观察了一个多礼拜之后才发现了简隋英的两点口味:不喜欢甜,喜欢辣。自此以后他就把那些甜点给搬下了桌,又不动声色地摆上了一罐儿自制的红椒酱,后来果不其然,家里的剩饭量一下子锐减了不少。


  而简隋英对李玉基本是抱着一个捡回来的厨师机的心态,占着就是占着了,也不再去管。日日早出晚归不说,每次一回来不是一身的伤就是一身的臭汗,回来往床上一瘫就等着李玉伺候他。有几次伤的还挺重,他自己不觉得,可给李玉吓坏了。因此李玉在家里打扫干净准备好饭菜之余,还得有空就翻屋子里的急救手册,随时做好急救伤员的准备。


  李玉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只知道自己得照顾好这个人,完全没理由的,他就是觉得自己有这个责任,或者说,就是想这么做。他也没想过逃走,一来是根本不会成功,而来是根本没这个欲望和必要。


  和这个人在一起,其实还蛮开心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地痛打他一顿,没有阴阳怪气的责骂,也没有那种死气沉沉,毫无希望的抑郁氛围。更不用为饥饿所困扰,不用为下一顿的解决而苦恼,也不用为了冬日的来临而惶惶不可终日。


  相反,这里很温暖,很安全,充斥着一种让他安心的味道。


  在这里,他的生命里不知何时变得芳菲四溢,每个灰暗的角落都被这如微醺的颜色所晕染,带出一种悠扬的柔情来。这种馥郁的来源就是那个如罂粟花般使他无法自拔的少年,他很明白这一点,因此格外小心地照顾着自己的花朵,耐心地包容他的任性。日日夜夜的乱转中,心里冥冥中生出一种渴望,盼着把这娇妍的花朵供在神龛里,细细地供奉起来,可也知道,这不过是痴人说梦,完全没头尾的臆想。


  他自己都觉得可笑。


  他有时会惊觉与自己这种不可理喻的想法,以他过往的经历所判断,这个少年就是一个无恶不作,仗势欺人的混蛋,自己怎么会生出这种诡异的想法来呢?还花儿,还保护,简隋英不去折腾别人就不错了,那儿用得着他来多事儿?


  但他又离不开简隋英,这个少年肆无忌惮地破坏了他原有的命运,把他的小小天地彻底毁灭了,又带到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这个世界有如天堂,使他无法自拔,他完全不知道,离开了简隋英之后,他应该何去何从。


  这样想着,他始终与简隋英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把他的生活料理好,把一切的琐事解决掉,让所有的小细节和他的心意,净量不让他挑出一点毛病,然后就躲起来,在暗处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简隋英也没想过这个孩子脑子里转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他手头的那摊事儿就够他头疼的了,根本没心思去管自己找来的这个免费小时工。


  二人就这样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衡,过了一个多月。


  直到有一天。


  那天的月亮圆圆的,山风温呼呼的,窗外的昙花开得正好。一切都很完美,独独缺了一个月亮似的人儿。


  李玉按简隋英的交代自己先吃了饭,吃完之后就开始抄写简隋英从外边给他带回来的书和杂志,他写的很快,记得更快,一眨眼就抄完了一篇文章,闭上眼睛,还能默下来。


  他默完了一本杂志,简隋英还是没回来,他撇撇嘴继续写,然而等到第三本的时候,他发现自己有点写不下去了,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心慌的厉害,索性也就不写了,拿出了画笔,开始对着门外的昙花涂涂描描,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什么异常的动静,好像有很多人的脚步,空气中似乎还有一种烟草的味道,熏得人心烦意乱。


  简隋英平常是不让外人到附近的,他明白一定是发生了什么,立刻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


  他看着一群人涌了进来,低声议论着什么。简隋英的腿不知被什么射穿了,全身的血流了得有一半儿,整个人白得和透明的似的。奈何不能上正规的医院,只得让伙计们抬回了家,李玉躲在暗处没出来,听到他们在议论要找乡里的巫医,这才明白问题大了,急忙从藏身的柜子里跳了出来,不管不顾地趴到简隋英身边,伸出一只颤抖的手,探他的呼吸。


  还好,还有气儿。


  他心头一松,后背却穿来一阵剧痛,一个走私犯一脚踹在他的肩头,踩着他的腿走了过来。单手拎起了他的衣领,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容。


  李玉漠然地看着他,他太知道这样的笑意味着什么了。


  他见过一些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小男孩儿,都是给这样笑着的男人带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他跟着那些人偷偷跑过一回,看着那些男人给年幼无知的孩子们灌下晶莹的液体,拔去了他们自保的皮毛,惨忍地折磨过后,赤条条地埋进了罂粟田底下。


  那天遇见简隋英,听到那些不堪入耳的话,他本来以为简隋英对他也是那样的目的,然而没有。


  这个人所有的举动言行都是那样的孟浪,轻佻,让人怒不可遏,但却又止于此,点到即可,没有再进一步。


  这个人在他受伤之后给他换了衣服,上了药,然后什么也没做,就把他扔在一边凉快了。


  第一天他住下的时候,简隋英虽然被他撅了爪子,疼得嗷嗷叫,但除了放狠话骂天唤地以外,基本没怎么动他,也就踹了他一脚。他滚在一边自己凉快了一会儿,等那人气儿消了,看着也到饭点了,就做了个面条,端到了他面前要喂给他吃。大少爷硬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地直接用嘴去吃,结果烫成了个大舌头。第二天,他又做了个凉的荞麦面,还给大少爷的手上了点药,两个人也就翻篇儿了。


  有一次简隋英回来晚了,发现他还醒着,许是喝得太多了,正在兴头上,就多说了几句,告诉他以后不用等他,一定要早点睡觉,按时吃饭,第二天还不知从哪里运了一对杂志来,随手扔在了家里,一起来的,还有一本崭新的新华字典。


  简隋英吃完了饭之后就会带着他溜达溜达,让他抱着砖头一样大的字典在院子里转悠,看高兴了就把他拽过来,教他怎么看字典。李玉也不吭声,满头大汗地站在大太阳底下,听他讲书里面的故事。


  他会讲很多的故事,天南海北,日月星辰,有的时候也会说起形形色色的人,顺便发表一些与他年龄不符的唏嘘感慨。他很少流露出调侃和冷漠之外的情绪,但说到一个叫“北京”的地方时,他的眉眼间会不由自主地染上一抹淡淡的惆怅,抽一口土烟,佯装兴高采烈地道:“北京可美了,以后有机会,带你看看她去。”


  他一听就不太高兴了,嘟着个嘴,跑的远远的,站在向日葵下生闷气,简隋英真是觉得这小孩儿没头没脑,也懒得跟他生气,直接追过来,厚着脸皮也摘了一朵向日葵,在他身边打转转:“诶,你生什么气呢?”


  李玉瘪了瘪嘴,转过了身去,不说话。


  简隋英也转了过来,拿手里的向日葵逗孩子玩儿:“我说你怎么婆婆妈妈的,想什么呢。嘿,看看,我这都围着你转了,你这个小太阳是想我变成卫星永远跟你眼前晃还是想干嘛啊?”


  李玉抬头瞪了他一眼:“你别围着我转。”


  “那我围着谁转啊?你总得给我个地儿吧?”


  “你不是觉得那个什么北京美吗?你找他转去啊!”


  “……”


  简隋英差点没把自己笑死,李玉在搞清楚了原委之后则是恨不得刨个地缝钻下去,但冷静下来之后,又为自己这几乎是本能的不快而感到心惊。


  他不该这样的。


  简隋英喜欢谁,讨厌谁,是死是活,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对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感觉呢?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不觉得自己喜欢他,可又无法讨厌他。他不觉得自己应该担心他,为他难过,但他又无法否认,他是如此地牵挂着这个男人的安危。他也无法说服自己,不去对他好。


  这种种感情在他尚未成熟的脑海里天人交战,他实在是无能为力弄清楚。但他明白一点,自己欠这个人的,要还。


  就为这一点,他甘愿搭上命。

  他很庆幸能有这么一段勉强算得上美好的时光,更庆幸遇到了简隋英这样勉强能称得上美好的。他决定要报答他,用他自己的方式。李玉暗了暗眼神,按住了裤兜里的银刀。打算在那个男人附身下来的时候就杀了他,然后拿他身上的信号器求救。


  可他还没动手,就听‘砰’的一声枪响,面前的洋人一下子被打没了半边肩。


  李玉诧异地回身,少年冰雕般的脸上在月光的照耀下分外皎洁,冷汗顺着那张不可一世的脸滚落,却无损他嘴角的高傲和骄狂。


  “滚!”


  简隋英举着一只袖珍手枪,冷冷地指着那个洋人。他嘶哑着骂了些什么,那人的脸上仅有的血色也没了,哆嗦着指着简隋英,一句也没说出来就被同伴们绑着抬走了。


  简隋英一直维持着一个持枪的标准姿势,直到那些人消失在了他们的视野里,他才脱力地顺着门框滑了下去,背上的衬衫瞬间就被冷汗湿透了。刚才要不是一直拽着门把当拐杖,他压根连站都站不起来。


  李玉赶紧跑到他身边,一看伤口,登时连呼吸都忘了,颤抖着手摘下满是鲜血的绷带,发现伤口根本就没有结痂,反而已经开始浮肿发炎了。他双唇打着战,仓皇地看向了简隋英。


  简隋英痛的恨不得一头晕死过去得了,但眼前这个孩子的存在让他无法放心地闭上眼睛,这个孩子是无辜的,他什么也不知道,那双充满灵气的眼睛就这么担忧而脆弱地望着他,提醒他还有作为年长者的职责需要履行。


  李玉不能给他陪葬。


  他没有资格,更不想拖这样一个孩子去死。


  他咬了咬牙,恶声恶气地吼道:“他妈的看什么看!你刚才那是什么意思!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啊!” 顿了一下,低下头去,“他妈的吃里扒外的东西!你不是爱跟别人走吗?那他妈的就走啊!给老子死远一点,以后再他妈别出现在老子面前!”


  “你他妈不是觉得我混蛋吗?对,我简隋英他妈就是个混蛋,老子把你弄来就是看你干净,没想到你够厉害的呀,他妈的老子还没死呢就开始勾搭人了!啊,你是不是巴不得我去死啊!”


  “老子看上你那是给你脸了,你他妈还真是给脸不要脸!你真以为自己多稀罕啊,我告诉你,你就是我弄来玩玩的……”


  昙花在夜风中沙沙作响,散发出如诗的香气,细碎如星屑般的花粉四处飘荡,无意间触碰到了少年睫毛上晃动的露珠,顺着他的眼眸滑了下来。


  快走啊,别逼我再说更过分的话了,快走吧。


  走啊。


  *


  李玉本来真的是手足无措了,但被简隋英这么一骂,反而找回了脑子。


  他歪着头,冷冷地观察着那张丰满柔软的嘴唇,发现对方的唇珠格外圆润,看上去好像含了个珍珠。就是这么可爱的嘴唇,却总能说出世间最刻薄的话,毫不留情地凌迟他的心。


  干脆割掉得了。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如幽冥般冲脱了他思维的禁脔,徐徐而至:“你要是敢再说一句,我现在就一刀捅死你。


  此话一出,简隋英和李玉自己都愣住了。好在李玉反应快,趁着简隋英虚弱愣神的时候直接把他拖进了屋子,砰地从里面关上了门,用铁锁锁死后把钥匙直接扔到了屋子后的悬崖下,然后取出了调好的草药和银刀药酒,举着一盏草芯灯开始检查简隋英的伤口。这一通操作,真是看得简隋英目瞪口呆。


  “你这是干什么?你疯了吧!”


  他急不可耐地要制止李玉,奈何此刻维持神志清明就已经是他的极限了。简隋英甚至连话都快说不出了,腿上连绵不断的剧痛割锯着神经,他几乎已经痛的什么别的都察觉不到了,只能一味地狂呼乱叫。


  李玉立刻抽身,拿着草药和衣服裁成的绷带站在一旁看他扑腾,等他彻底没力气了,才缓缓上前给他敷上草药止了血,不急不缓地说:“你伤的不算太重,还有救。”


  “你个、小屁孩儿说这个顶毛用啊,”简隋英在半昏厥的状态中听到他说这话,差点气的醒过来,但实在是没劲儿了,他几乎是哀求着道:“他奶奶的,你快滚吧,算我求你了成不?”


  “不行。”


  李玉一个猛劲儿系好了绷带,疼得简大少整个人都像虾米一样拱了起来。这次给他疼结实了,直接晕了过去。


  李玉看着简隋英昏死了过去,心里本就吊着的那根弦又绷紧了。他看了简隋英的伤口,不算很重,但失血过多,还发了炎,本来最好是应该送医救治的,但是离这儿近的医生就没几个靠谱的,再说以简隋英他们做的事儿,也不能上医院。


  但上不上医院是一回事儿,用不用药就是另一回事儿了。李玉忙活了半夜处理伤口,等处理完摸了摸简隋英的额头,却发现这个平时看上去刀枪不入的人已经发了高烧,两条俊逸的眉死死纠缠在一起,呼吸也不顺畅起来。


  李玉摸了摸他的脸颊,那只手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


  七八月份的天气,李玉只感觉周围的温度瞬间降至了冰点,冻住了他的所有知觉。


  这是一生中,李玉第一次对自己的无能为力感到愤怒。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起身来到窗前的,怎么跑过了嶙峋的山石,但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站在了悬崖上方。


  他默默地在心中祈祷了一下,希望这次还能奏效。


  *


  简隋英做了很长的一个梦。


  他梦见自己回到了那天的酒桌上,正听着父亲和生意上的伙伴谈到云南的生意,父亲心意大动,激动地和对方商谈,但对方说了些什么,父亲一下子就哑火了,支支吾吾的开始推脱。


  他在一旁作壁上观,心不在焉地玩弄着母亲留下的耳坠:那是一对十字架的款式,一只黑,一只白。是母亲当年在法国为自己置下的嫁妆,可叹后来所遇非人,便留给了他。


  母亲留下的其他东西都早早被父亲当掉了,连京郊的那一处房子本来都要被拿去抵债,可母亲许是早有预料,或是太过了解自己的丈夫是个什么德行,并没有以自己的名义购买那处房子,而是直接用了他的信息。只是这个女人终是机关算尽太聪明,独独漏掉了最重要的一点:她死了,就再也不能处处回护着自己的小王子了。


  父亲看到房产证之后勃然大怒,生生打断了他的一条肋骨。


  这时候家里连送他上医院的钱都没有了,当然,也不会有人关心这种事儿。还是爷爷从秦皇岛赶来才把他给送到了急诊。


  这一下,父亲破产的事儿兜不住了。他刚醒过来就听到爷爷暴跳如雷的怒吼,紧接着是医护室里乱成一窝蜂的哭喊声。第二天,他就见到了穿着病号服躺在床上,昏迷不醒的爷爷。


  父亲欠下的债事儿小,丢了家族的脸面事大,爷爷醒来之后肯定再也不会认他了。他冷淡地想,这样对家族和他来说都是最好的结局,无非是以后各走各路,天各一边呗。反正他也不在乎这帮坑死了他妈的人,他们是死是活管他屁事儿,哦,不对,他们死了他还得鼓掌呢。


  回到家的那一天,迎接他的是那个娘兮兮的小杂种。他厌恶地瞥了那孩子一眼,原本预备好的拳头却揍不下去了:“谁他妈把你打成这样!”


  小男孩儿清秀可爱的脸庞整个被打得发青,一条胳膊也脱臼了,软绵绵地垂在身侧。看到哥哥回来了,原本暗无光彩的眼中瞬间爆发出惊人的璀璨,飞身扑了上去:“哥,我好想你啊!”


  他一把提起了小孩儿:“我他妈问你呢!谁把你揍成这副鬼德行的。”


  小孩儿刚开始还试图插科打诨蒙混过关,直接被他左右开弓打了两个耳刮子:“说!怎么回事儿!”


  小孩儿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班,班里的同学……管我要钱,他,他们说,我生下来就是为了骗钱的,肯,肯定有很多钱,但我没有。”


  “我,我以前有,现在没有了……他们拿不到,就把我揍了一顿。”


  “他们,他们听说我没钱了,就都来揍我,每天,每天都揍,很疼……”


  “没用的废物!”他气得浑身发抖,往小孩儿旁边的地上啐了一口,扭头就走。跑到了这个便宜弟弟的校门口,把那几个之前看上去和他弟好的不得了的都给往死里揍了一顿。


  索性还真没揍错人,这几个都是这一片儿有名的小混混,因此他这样的“义举”也没有受到过重的苛责。不过这次的事儿也算是让他看清了事实,他明白了,就他这个亲故亲故无亲不顾的性子,是不可能做到放手不管的。


  当夜他就找到了那个和他父亲商谈生意的云南人,两人在桌上你来我往,斡旋良久,他一口气干了半瓶茅台:“这事儿我爸交我了,以后全都归我管。”


  那些人刚开始还觉得他太小,就把他当个小孩儿逗。但后来发现这是个真疯子,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敛财的手段一流,连内部信息都是一清二楚,立马就把他给当佛一样供了起来。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前呼后拥,好不风流快活。


  然而,这一且并没有为他带来想象中的意气风发和久违的安全感。


  当他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越涉越深,他就越发地胆战心惊。

  

  这是一个掮客团伙,专门帮走私各种各样东西的非法组织联系买家。表面上的功夫做的很漂亮,然而内里尽是些见不得人的黑生意,买卖人口,贩毒,走私枪支,走私珍稀动物几乎什么都干。


  简隋英虽然爱钱,但他更爱命。而且,他还多多少少能算得上人:他还有点良心。


  当他发现的时候,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就拨通了母亲一个警官朋友的电话,告知了对方自己目前能接触到的一切。那个警官是他妈的一个老朋友了,姓步,听了之后沉吟半晌,告诉他先退出那个组织再说,先把命保住,其他一切免谈。


  简隋英乐了,他很感激对方首先为他考虑的心,但是:


  “恐怕不行了,”


  他从悬崖之上俯瞰奔腾的怒江浪涛,笑得苦涩:“同光叔,我现在已经在贼船上了,你跟局里把我这事儿汇报了吧,看看能用我多少。也甭管其他有的没的的,就用吧,别怕有什么损耗。以后别再打这个电话了,我会找其他方法联系您的。”


  说完,用力把手机往江心一扔,看到那惟一的电子工具消失在滚滚浪涛中,他无声地咧了咧嘴。


  晚上面对老大的旁敲侧击时,轻描淡写地答了一句:“手机坏了,扔江里喂鱼了。”,彻底断了对方想要试探的心。

  

  他并非不知此举凶险异常,但除了当卧底,他已经别无选择。


  这时的他已经被这个组织的头目骗到了云南高黎贡山上,此地真是应了那句“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往左右看是苍茫大山,往上看是广袤晴空,往下看是万丈深渊,就是不见人影。在这个鸟不拉屎,语言不通的地方,他从一个自以为是的谋局者,彻底成为了对方的金融工程师和社交工具,摔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大马趴。


  好在,他还留了后手。


  他有一个母亲留下来的通话工具,就是那个小小的耳环。这个耳环自身似乎就有着一种奇特的磁场,可以连接到任意一个他想要接触到的电子工具。他就仰赖着这个非常不科学的工具,成功地入侵了一个又一个信息发射器,和远在千里之外的警官们取得了沟通,一丝一毫地开始蚕食这个鬼蜮的基石。


  他以为这段时光就会在表面的风平浪静和暗里的波涛汹涌下渡过,但没想到,岁月的江中却还给他埋了个鱼雷,等着把他给炸个体无完肤。


  李玉。


  他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就觉得他很漂亮,漂亮的忘不了,放不下,用云南人的话讲,就是被他勾了魂去。


  李玉身上有一种他所痴迷的,却不曾拥有的东西,让他分外珍惜,想要好好呵护,因此甘冒被发现的危险,也要保下这个孩子。


  就在刚刚,长久以来的周旋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在警方的操纵下,两帮黑势力交战在了一起,斗的不可开交时忽然被空降的武警部队给杀了个措不及防。


  简隋英连着躲过了三颗流弹,差点被第四颗子弹击中的时候,一个武警忽然冲到了他身边,用防爆盾把他扇倒在地,死死将他压在了地面上,不顾他的惊诧,在他的手心写道:“隋英,是你吧?”


  他没敢出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对方僵硬的身体放松了一点,随即写道:“你妈妈叫什么名字?缩写!”


  “LY”,李蔚。想了想,他又补了一个“L”,李蔚兰,这是他妈身份证上的名字,知道的人寥寥无几。


  他一写出那个“L”就感到女人一下松了气,一把揪过他,翻滚着到了相对安全的直升机下方,女人掀掉了面罩,露齿一笑、“曾微阿姨,”他赶紧又让女人戴上了面罩,“小心,不用给我看,我知道是你。”


  “对不起啊隋英,刚刚阿姨差点就没认出你,”曾微有点愧疚地道,不过马上就自我调整好了:“你长得真快,这小鼻子小眼,可比我家那个小葱花要漂亮多了,个儿也不错,瞧瞧,这都快有你妈高了。”


  ……他妈一米五二,这大概是他两年前的身高。不过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他拿出组织里人员的名单放在了曾微的口袋里:“微姨,这次所有人员的名字都搞到手了,按着这个查就可以了,待会儿把我送回去的时候注意……”


  “不送你回去了。”


  曾微决绝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简隋英一滞,而后双眼发光地拽住了她的胳膊:“真的吗?他妈的,可把老子给折腾坏了,老子早就憋得不……”


  话说了一半,简隋英却噎住了。


  李玉。


  李玉还在家里等着他。


  如果在这个紧要关头,他无缘无故地消失了的话,那李玉会被怎样处理呢?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短短的一瞬间,在他这里却漫长的像是一个世纪。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开口的,但却清清楚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在一片血肉碰撞中响起:


  “不行,还有重要的事情没有处理完,我得把这事儿给做漂亮咯,不能给我们老简家蒙羞。”


  什么没有处理好呢?


  他在被流弹射穿大腿的时候也没想清楚怎么去圆这个借口,曾微赞赏而心痛的眼光在脑海里一闪而过,使他面庞发热,他知道,他不配。


  他的英勇从不是为了什么家国大义人间正道,他也从来和那些热血义气无关,他所求得,无非是顺从本意,无愧于心。


  他没有什么精忠报国的高远理想,只知道,如果李玉出了什么事儿的话,他恐怕一辈子都不能睡个安稳觉了。


  很多年以后回过头来再想,许是在无知觉的鸟语花香,日出月落之间,他早就把一生的真心都交付给了这个人吧。


  所幸,他没有错付真心。


  *


  李玉乘着千万只蝴蝶做成的云彩,悄无声息地在月光的带领下,溜入了县城的小医院里。


  他迅速找到了自己需要的药物,往怀里一踹,轻轻地跃出了霜做的窗,在数不清的蝴蝶簇拥下,奔向了自己的星星。


  *


  李玉回来之后就飞速给简隋英用了药,守到天明的时刻,烧可算是退下去了。简隋英在睡梦中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感应,低低的呢喃了什么,李玉附耳过去听,笑了:


  他说:“我的心肝宝贝儿小玉玉,跟了哥,哥可得好好疼你。”

  

作者又在碎碎念


这个玉玉不能要了,扬了得了,这么多的挂我都看不过去了😂😂😂

  


  


  

  

  

  

云的南边·陌生

本章简大和玉玉带领四火哥和宫博士的工作,然而并没有盒饭领

为您献上一个李.塞巴斯.黑帮老大.玉

这个李玉应该不算很OOC吧……

总之简大最A,slay全场


我是正文的分割线

*

  准确的来讲,应该是“任🔲”。


  不过李玉心里跟明镜似的,一定是任燚那个多事儿的人民英雄又想拉他当免费劳动力了。


  先不说这种乱成一锅粥的关头给他打电话的,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消防大队的任队长。就看看那个方块儿他也能猜出是谁,也就他那个奇葩的名字能逼出这么个诡异的符号了。


  李玉毫不犹豫按下了挂机。


  结果没一会儿,短信就进入了邮箱:


  “去静安区”


  “静安寺街道发生火灾”


  “在……”


  还有第四条,但李玉压根没打算看,直接合上了手机递给秘书:“帮我保管一下。”


  秘书迅速地接了过去,但还没等她将手机装进塑封袋里,李玉又抬手制止了她:“宫家的二小姐,在市西中学住宿吧?”


  “是,宫先生出国之前将飞澜小姐送往了市西寄宿。”秘书顿了一下,“飞澜小姐的成绩很优秀,就是性格太过跳脱了,喜欢玩,不喜欢呆在家里。宫先生讲不过她,只能答应她去寄宿。”


  李玉凝视着车窗外的洪流,无声地敲击着流线型的门把,短长,短短,短短短。不过几秒钟之后,嘴角一撇,冷道:“去静安街,快。”


  “是谁报的警?”


  外滩的广场上哀鸿遍野,无数人惨叫着被踩在了别人的脚下。任燚艰难地爬上台阶,浑身的热汗早已流成了小溪,他刚刚从人群中捞出了一个不大点的小姑娘,拼了老命才把她交给了在偏僻处等待的母亲。内女人的腿被踩断了一条,一枝独秀,眼泪和血共荣,同流合污,正抱着孩子嚎呢。要搁平时任燚肯定要上前安抚一番,但现在—


  “快和报案人联系!队里派人去了吗?”


  “报告!队里剩余的消防员都出动了,但是道路受阻,赶到静安旧区至少要一个小时!”


  “怎么会这么久!”


  “踩踏事件封路了,只能绕道走。而且今天队里的大部分一号消防车都被派来外滩了,其他的都是大家伙,没有那么多便行车辆啊!”


  “擦,”任燚骂了一句,艰难地疏散着惊惧的人群:“倒了血霉了!那报案人呢?有没有提供什么有效信息?”他只盼别是市西中学那边着火了,飞澜才十四岁,他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她有任何闪失!


  “不,不知道啊,”队员高格累的两眼翻白:“那个报案人用的是公共电话,现,现在已经联系不上了!”。


  简隋英发誓,他妈的以后再插手这种烂事儿他就改名叫王八。


  简隋英在看到火光之后本能地就窜了出去。冲进了不远处的小卖铺,没人,他就硬生生拿路边的垃圾桶砸开了折叠门,拿里面的公用电话报了警。


  他本性是极其自私且懒得管别人死活的,但每次一遇到这种事儿,他的身体好像永远都动的比脑子要快。


  现在木已成舟,祸都闯了也就没了心理压力了,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做的更彻底一些。简隋英想着就开始拾倒店里面的罐装水和毛巾,想了一下,又拿上了几个塑料盆子,统统用自己的外衣裹了起来背在身后,确认无误之后就朝火光处撒丫子狂奔而去。


  这个方向……


  他感觉自己的心一下子悬到了嗓子眼。


  他知道是哪里起火了,错不了。


  高压线。


  他赶到总共花了噎不到三分钟,整个老式小区已经沦为了一片火海。


  高压线下,四处堆积的大量废弃垃圾成了火焰迅速蔓延的助攻,各家各户的电路纷纷罢工,自燃的电器也大有人在。他抬头一看,惊恐地看到一个电箱跟个球状闪电似的在那儿发疯,周围的景色都已经扭曲了。


  看来是刚才下雨的时候哪个闪电击中了电箱,导致电压失灵开始乱溅火花,再加上雨水导电,登时飞速地散播开来。


  这下可好,附近的高压电缆机接二连三地着火了,火蛇霎时间就蔓延开来,热浪扭曲了漫天绯云,衬着远处的东升旭日,蔚为壮观。


  跑了一路,简隋英刚到就听到一个老人凄厉的叫声,发现一个小老太太正摇摇晃晃地挂在窗台上,眼看就要掉下来了。他打量了一下这个楼的高度和设计,一咬牙,往身上浇了点水就攀上了救生梯!


  一上手,他顿时感觉手掌像被烤熟了一样,滋滋作响,似乎还能闻到一点烤肉的焦香来。


  但他管不了这么多了,从包裹里抽出一条湿毛巾,裹着锈迹斑斑的铁棍就开始往上爬。楼不高,他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老人所在的楼层,一把将半昏厥的老太太拽了过来夹在胳膊底下,顺着刚才上来的救生梯飞速滑了下去。


  本来这个破旧的老区里面就已经没什么人了,就算有那么几个硕果仅存的,也都是穷人和老人了,没电话也不会报警,加之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要救援大概也就等到猴年马月去吧。但老天开眼,许是想让他这个倒霉蛋积点德,竟让他阴差阳错地救了这些人。


  *


  李玉一个飞身跃下摩托,白玉般的面孔在火光的映衬下显得光怪陆离,望着远处的火海,神态自若。


  秘书放下望远镜:“李总,下一个就是宫小姐的学校了。”


  李玉冷冷地望着前方,没答话。秘书自觉失言,立刻拿出尖刀在自己左右两条腿上各刺了一刀,正要刺第三刀的时候,李玉出声了:“宿舍楼烧起来之后,第十五分钟把手机给我。”


  “是。”


  第十五分钟,下属刚刚把手机递过去铃声就响了起来,李玉也不急,在手心转了两圈才接:“宫外长?真是稀罕啊,有何贵干?”


  “任燚刚才通知你支援静安寺火灾,你为什么不去?”


  “请问,我有义务支援火灾现场吗?”


  “李玉!这是每个中国公民的义务!”


  “宫外长,中国公民的义务是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履行的,没有一个政府人员有权要求任何一个国民在明知死路一条的情况下以身犯险。”


  “你!我警告你李玉……”


  李玉优雅地合上了手机,轻轻道:“消防车大概还有多久才能赶到?”


  “这个……”下属都替消防大队不好意思,“恐怕还得过三十多分钟。” 大部分警力都被派往外滩和陆家口的人群聚集场所了,只剩下一些新兵蛋子,消防车辆本身就笨重,再加上节日封路,到达这里至少得四十分钟以上。


  “派三十个‘清洁工’去西边警戒。三十个‘保安’去南边的小区,火是从那边起来的,找到那个出事儿的高压电箱,拍高清照片,我要在今天早报的头条上看到,”李玉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戴上了头盔,“剩下的员工全部和我走,记得一会儿不用太拼命。”


  “是。”


  一队全黑的摩托在夜色中咆哮着蹿了出去,如追逐猎物的黑豹般狠戾而迅捷。黑曜石的十字架在熹微中一闪而过,没了踪影。


  宫飞澜看着已经烧成一片火海的学校走廊,艰涩地对着手机讲到:“任队长,你挂了吧,我们这儿好得很,没有被火势波及到。”她吞了吞口水润嗓子:“倒是你,都吵到我睡觉啦。”


  任燚在那边听得心惊又心疼,那烟味儿都快能从宫飞澜的嗓子眼里飘到他跟前了,可是他实在无法脱身,眼前拥堵的车流无论他怎么心急如焚都只是在缓缓地蠕动着,干着急也没个屁用。


  “飞澜,你别跟我撒谎,现在情况到底怎么样?” 任燚本来就不是管静安区这一片儿的火警,现在是死皮赖脸地顶着处分贴过来要求参加救援也行不通,只能盼着通过宫飞澜多获得一些信息,好让一会儿的救援顺利一些。


  “没事儿,真没事儿,”


  宫飞澜看着手机上哥哥的来电显示,脸上是莹莹的蓝光,照映眼角的泪。一狠心,对着任燚装模作样地嘟囔了一句:“我睡啦,拜拜。”说完就要关电话,不想身后突然有一个姑娘大声尖叫了起来,吓得她手一抖,手机一下子摔倒了地板上,滚到了着火的电灯下方。一回头,刚才还和她们在一起的老师已经不见了人影,她几乎不敢相信这个刚刚还在安慰她们,发誓会保护她们的女人会这样做,但还是一个箭步冲到了窗口--


  下面是一滩血肉模糊的尸体,隐约可以看得出穿的是老师的睡袍。


  她抛弃了她的学生,为了逃避烈焰灼身的命运,从十八楼跳了下去,成为了冰凉淤泥中的一捧血花。


   周围是一片惶恐的哭泣和声嘶力竭的尖叫,宫飞澜重重地闭上了眼睛,心里默默地心疼着远在异国哥哥。


  宫应弦若是得知自己惟一的妹妹也死在了火海之中,怕是从此再也不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了。


  一墙之隔,李玉已经准备好了云梯,正望着漫天血乳交融的火光与朝霞,百无聊赖地等着一个电话。


  脚下的台阶不是很结实,他用脚后跟狠踢了一下,死死钉牢。那是用防火材料特制的铆钉打成的天阶,扶摇直上。他身姿矫健地攀在高楼之侧,脚下训练有素的员工则挨层往外运着已经烧得迷迷糊糊的老师和学生。


  手机的铃声响了起来,这次李玉没含糊,二话不说就接了:“任队?”


  “李玉你快去静安市西中学!”任燚连珠炮一般吼出了这句话,刚才他已经结束了在外滩的任务,甩了队友就直奔火场而来,骑得还是脚踏车:这玩意而现在比汽车速度快,“只要你去那儿救人我什么都答应你!”


  “当真?” 李玉抿了抿嘴。


  “人命关天我没兴趣糊弄你!”


  “我要宫应弦帮我在海外查个人,你能说服他吗?”


  对面卡了一下,旋即:“什么人?”


  “简家的前当家,简隋英。”


  一听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歹徒,而是自己的一个好哥们儿,任燚胸中立刻疑窦丛生:“他和你什么关系?”


  “不行就算了。”左右不是他求人。


  “我答应你!”左右人在国外,料想李玉的手也伸不了那么长。


  李玉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回答,微微一笑,手机在半空中划出一个优美的半圆弧形,被他的手下牢牢接住。


  几乎是同时,被火势熏得走投无路,正准备往下跳的宫飞澜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身材极为高挑的男人,他十分自然地对着一众女性行了一个礼,笑道:


  “Votre altesse, je suis très désolé de mon retard.”


  耳边的十字架在火光中闪闪发光,男人的笑得温柔得体。对一个从地狱中冒头的观察人类的恶魔来说,恰到好处。


 *


 简隋英在把第六个死老头从家里的储物柜前刨出来之后总算是歇了一口气,消防车的警笛声可算是给他盼来了。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他自嘲地想,一边低头迅速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双手,确定没有任何一处渗血的外伤之后抱起了伤得最重的那个老人朝路面抛了过去。消防队立刻下了担架,算是和他接上了头。


   简隋英把人送到之后本想调头就溜,不想却被一个队医狠狠地拉住了做检查,他好不容易松了口气儿,这回又被气了个底儿朝天,一个没缓过来就被押解到了救护车上,运到了医生跟前。


  他被按着东问西问了一大堆问题,又被塞了一嘴的药,最后还要被一个小护士强行打葡萄糖,这他可消受不起,好说歹说了半天也没能躲过那一针,被挂在现场打起了吊水,还塞了一手的压缩饼干。小护士看到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注射口的时候吓了一跳,但依然毫不留情地扎了下去,他有点犯愁地看着手背上的银针,心想待会得怎么把这个小针头给趁早毁尸灭迹了。


  就在这时,车外面突然爆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喊!


  “素素!素素!你在哪儿啊!你答应一声啊!”


  素素?


  何工的妹妹,居寒的小姑子。


  简隋英猜想自己最近不是该去查心脏就是该去拜拜佛了,一则他的心脏好像总爱课间休息一下,二则他好像水逆的厉害。


  *


  “你冷静一下,”李玉强行按住了嚎啕大哭的宫飞澜,“到底是什么情况?”


  “素,素素,是来找我练琴的,”宫飞澜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完全没了刚才身陷火海的镇定:“她,她说她拿了哪个大明星的新谱子,想,想找我试试,我们今天一起弹的琴,但,但是她弹完就走了,怎,怎么会……”


  刚才何故给任燚来了电话,询问素素是不是和飞澜在一起,因为这个平时一向乖巧的姑娘昨天晚上突然不见了,看她手机上的定位,最后的显示竟是在宫飞澜的学校。


  而宫飞澜却说素素早已离开了学校,不知道去哪儿了。正说着呢,何故就又来了一通电话,说是素素好像在哪个火场,已经晕过去了,希望任燚能赶快帮着找找。此话一出所有人的脸都绿了,宫飞澜更是直接就开了闸,眼泪不要钱似的哗哗往下流。


  李玉冷静地过了一遍宫飞澜颠三倒四的话,敏锐地察觉到了问题:“新谱子?她有没有记得带走?”


  闻言,宫飞澜滞了一下,不是很确定地道:“应该带走了吧,那么重要的东西……”


  李玉二话不说就冲回了火光冲天的校园,然而却在教学楼前被一个消防队员死死拦住了,“不能再进人了!刚才有人操作出现了失误,二楼已经开始塌了!”


  李玉充耳不闻,回身揪过一个教师模样灰头土脸的中年人:“你们学校的练琴房在哪层?”


  “练,练琴房?我们只有音乐教室……”


  “平时你们的女学生都在哪里练琴!”


  “顶,顶楼天台上的那间瓦房!”对方被他修罗般的气势吓得软了腿,一句废话都没敢多说。


  李玉眯了眯眼睛,确认那人说的是实话之后就一脚踹翻了那个拦他的消防员,往身上浇了一大桶冷水就要进入教学楼。不想这时却只听一声惊呼,一个男人先他一步跃进了火海,手上还隐隐约约能看的见输液管一样的东西。


  一瞬间,李玉只感觉世界在自己眼前炸开了,什么都变了形状,失了颜色,最大程度地不真实起来。整个宇宙都如梦幻泡影消散,不过婆娑一瞬。


  唯有那个背影,如一条蛛丝,垂入他黑暗且无望的生命,将他原本有限的世界无限地拓宽,延长。


  且带来光。


  这个背影,惊人地熟悉。







我是作者凡尔赛种下的苦果


李玉敲的那段是摩斯密码,“LIE”,因为这(是个伏笔),大家记好


他说的那段外语是法语,大意是:公主在上,恕救驾来迟


下一章简大终于要和玉玉子见面了……然而依然尴尬到无法自拔

  



  


  

  


  


  


  

  


  

云的南边·不阿


黑道老大玉玉出场,黎叔叔和甜甜打酱油,简简下章来。


先发个叔妹的糖甜一下。


以后简简主场就是“边城”,玉玉主场就叫“云的南边”。


我是正文的分割线


  “我将把这个民族为历史所带走向一个不可知的命运中前进时,一些小人物在变动中的忧患,与由于营养不足所产生的“活下去”以及“怎样活下去”的观念和欲望,来做朴素的描述”


--沈从文,边城,序章



  *


  黑色的十字架在夜风中舞动,钻石碎珠叮铃作响,远处是陆家嘴的辉煌灯火,近处是Starry Cocktail里摇曳生姿的璀璨星光。


  两个男人对坐在露天平台上,萨克斯的旋律委婉而不失活泼,配合着巴沙诺瓦的悠扬,完美地勾勒出上海滩的欣欣向荣。


  “黎先生过奖了,这种大宗贸易能成功我也很侥幸,毕竟交易的是石油,”


  清亮的声线带着一丝堂音入耳,极富青春活力。俊美的年轻人的目光冷冷打在远处的黄浦江上,面如古井无波,低头细品了一口珐琅杯里散发着烟草和浆果芬芳的咖啡。


  “您也知道,这是要命的东西嘛。”


  对面的绅士撇撇嘴,一笑作春温,摆手打断他的谦虚:“李总,您做到这个程度还说这话,可不给别人留生路了啊!”


  李玉礼貌性地点了一下头,“能得到您这种前辈的夸奖,我很高兴。”他特意在“夸奖”两个字上加重了音。


  黎朔笑得自然:“我只是想到,之前我有一个朋友也想过从巴西直接运原油来炼,能减少国内不少污染呢。”还能赚取暴利,毕竟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不过他没你能耐,你能办成,的确是本事。”


  “呵,”李玉不置可否,目光闪动:“我也是多亏了祖荫,再加上手头上做的事不多,专精吧。”


  “也是。你这几个月一心都扑在这件事儿上了吧?唉,我那个朋友啊,就是心太大了,总想着做这个做那个的。”黎朔正襟危坐,笑眯眯地看着对方手中的咖啡,“不说他了,李总这么晚还喝这个,不怕睡不着吗?”


  “习惯。”


  李玉起身,做了个请的手势,“时间过得真快,黎先生也该休息了。我们为您和赵总准备了上海最好的全景套房,如果不嫌弃的话,就暂留一夜吧。”


  “不必了,先说清楚,我真的不是嫌弃。”黎朔无奈地摆了摆手,“锦辛已经在普陀山那边等着了。我们明天打算去拜一拜观音菩萨,然后就要飞纽约了。唉,难得来一趟江浙,我母亲让我一定给她带一串开光的佛珠回去,哎,真是封建迷信害死人。”他眨眨眼,俏皮地开了一个玩笑。


  “令堂真是有福气,两个儿子都那么贴心。”李玉一点也没有被婉拒的尴尬,很自然地收回了手,陪着黎朔走下了露台。直升飞机已经准备好了,他站在气浪波及不到的地方朝黎朔摆了摆手:


  “黎先生一路顺风,替我向伯父伯母问好。”


  黎朔丝毫不在意这人以前压根没见过自己爸妈,绅士地弯了弯腰:“谢谢,我会带到的。”


  夜幕中的少年纹丝不动,目送着飞机消失在夜空中。修身的燕尾服把他纤修且极具力量美的身材衬得极为华丽,可惜那张万年冰山脸,上面一如既往地没有一点表情。


  “查,”


  他轻轻吐出一个字,带着橙花的暖香,却冷得惊人:


  “他说的那个朋友,是谁。”


  下了电梯,立马有人贴过来,给他奉上一把长刀。转脸压上来两个人,他目光波澜不惊,缓缓握住了那柄古刀,秘书在他身后毕恭毕敬道:“李总,这是赵先生送来的人,他说谢谢李总替他解决在中国的一些“困难”,帮您找来了这两个人,算是聊表心意。”


  她贴上前来,在离李玉约有一肘远的位置立定,轻不可闻地道:“赵先生说,他们之前接触过 ‘那个’。”


  李玉没做声,用一种奇异的目光打量着地上瑟瑟发抖的两团肉,如审视蝼蚁。他擦了擦手中的长刀,手起刀落。


  下一秒,那两人的眼珠就被他生生剜了出来!


  “说,多少钱?”


  他语气温柔如春风醉人,手上的刀却已然贴着其中一人的脊梁骨滑了下去,那人当即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吓得旁边的那个嘴角的白沫一下溢了出来,抖得堪比筛糠,没抖一会儿,还没来得及回答问题,就“嘎嘣”一下死在了地上。


  “哧,”


  与此同时,李玉已经把长刀穿入了另一人的肺部,洁白的不知是内脏组织还是脂肪的东西被刀尖带了出来,万红丛中一点白,惊艳。


  “可惜了,”


  李玉嘴上这么说着,眉眼间却仍是一片淡漠。他优雅地放手,雪纺的手套滴血未沾,唯有刀刃上的鲜红,滴滴啦啦地淌在了手下事先就铺好的黑布上


  他甚至连一滴血都没让那人喷出来,就干脆利落地结果了他。


  “我还想知道,赵总这是还了我多少钱呢。”


  “为了一个耳环,他至于吗?”


  赵锦辛懒洋洋地依在黎朔肩头,二人躺在飞向洛杉矶的民用航班里,闲适地读着随身的书籍。整座飞机都被他俩包下来了,因此二人可以无所顾忌地玩儿各种游戏。一上飞机两个人就按耐不住紧张的心情,颠鸾倒凤了一场,此刻飞离了中国境内,两人总算是分开了,要了点酒和小食,依偎着开始闲聊。


  没说几句,赵锦辛伸了伸血红的舌尖儿,舔进了黎朔的唇里,勾出一颗橄榄的轮廓,刺溜一下就收了回来:


  “黎叔叔怎么吃这种苦哈哈的东西,锦辛一会儿亲你的时候都不好下嘴了。”


  “没关系,你多亲亲就甜了。”黎朔宠溺地点了一下他的额头,继续道:“你真的帮他从美国运了那两个贪官回来?”


  “当然咯。李家这次的生意能让我插手算是一个大人情,能还一点是一点嘛。” 捞得钱得有几十个亿,还不算以后日久天长的收益。


  “李家的这个新当家真不简单,短短四年时间,就把整个陆家嘴和外滩都给合并了。”


  “是啊,神通广大呢。”赵锦辛温柔地笑了一下,眼中却闪过一丝暴戾的光芒,多亏了这位李二公子,他这次要查的东西居然一点也没查到。回去之后他怎么跟他哥交代是一回事儿,他自己就过不了心理这关。


  “不过锦辛,你再仔细想想,我总觉得这个李二公子有一些……不对劲,” 


  黎朔翻着手里的书页,那是一本伪装精良的账本,上面赫然是北京最大拍卖行数十年以来的记录,密密麻麻都是一些顶级官员和社会名流的信息,以及来来往往的流水,“他在全世界范围追这个耳环的经手人已有三年之久,而且不惜一切代价要和所有的买家购通。这都不算什么,为了验货嘛。但……你看看这个设计,是不是很奇怪?”


  “怎么说?”


  “他那个耳环,”黎朔合上了书,“应该是隋英卖出去那只的‘伴儿’。”


  他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不过他那只是黑色天然珍珠的,镶钻金边。隋英的是白珍珠,镶金钻边,原来一直戴在身上。”他指了指左耳。


  赵锦辛手指一蜷,脸上的笑意更浓,“是啊,”他喝了一口杯中的马提尼。“隋英哥一直很在意那个耳环,毕竟是蔚姨留下来的东西。”


  “李二公子那只和隋英的一模一样,肯定是一对。”黎朔审视着本子上耳环的拍卖纪录,最后的显示却是被一个印度买家购走了。“他和隋英,是什么关系呢?”


  “不知道。”


  黎朔有点诧异地抬起了头,却正好跌入了赵锦辛双眼浓烈的情感中,一根手指游鱼般钻进了他口中,娴熟地挑出了苦涩的橄榄,浓烈的马提尼酒精香里落地将其取而代之,二人瞬间如胶似漆地交叠在一起,密不可分。


  一番销魂后,黎朔已是神思混沌,什么都想不了了,昏昏沉沉地在清晨的万丈霞光中徜徉着,偎在了赵锦辛的臂弯中。赵锦辛看着窗外的旭日东升,飞快地啄了黎朔的耳垂一口,笑意盈盈道:“黎叔叔刚才想说什么呀?”


  黎朔在乱成一团的大脑里搜索着刚才本就不大清明的疑虑,搞了半天也没理出个所以然,只能按着习惯和逻辑强推:“那个……李二公子不会把你送过去的那几个人给包庇了吧?” 那些个贪官在国内吞的钱都是数亿起价的,如果就这么逃之夭夭,黎朔自觉有愧于心。


  “这个黎叔叔放心好了,”赵锦辛又吻了上来:“李二公子看上去冷了点,但是个正直的人,会给他们一个应得的下场的。”


  “那就好。”


  “这个,扔到潍坊新路那边刚开的小区,”


  李玉已经换了手套,随意招过一个助手,将刚才那副直接扔进了随身的小型焚化炉里,“至于这个,”他大步从血染的黑色地毯上迈过,黄浦江腥臭的风呼啸而过,舔进他的锁骨,淌入他的胸膛。


  “新的钻井平台还缺个镇石,就他吧。”





  我是作者又在不正经的分割线


  科普:上海大宗贸易公司进口巴西原油确有其事,不过请大家不要带入现实,乱用致歉。


  巴西石油公司和中国青岛港进行合作是2018年的事,自此以后我们可以直接从巴西运海油过来,不用再从国际原油垄断商手里买了,因此省下了中间费。而这是一笔巨款。


  国家购入原油后,一般都会先让国有企业享用这份优惠,不过这里的玉玉真·一手遮天,所以拿下了这块肥肉。还强行把两国合作提早了18年。


  目前剧情时间点是在千禧年。下一章简简出场。


  甜甜:我凭什么要美国上海的来回折腾?

  我:飞机,两人,游戏,可?

  甜甜:OK